求职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在办入职手续的时候,要记得和对方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合同,双方建立的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员工不能因为能够拿到工资就不要求签订合同,不然发生纠纷对自己不利。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1、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2、确定劳动关系的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确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大家应该了解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相关知识。判断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有一定的标准,如果员工付出劳动,并从单位拿到报酬,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确定劳动关系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