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在我国代通知金需要扣税吗?

一、在我国代通知金需要扣税吗?

1、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二、代通知金的解决纠纷

1、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此时不存在是否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其实以上两种代替通知金在北京市自2003年开始就同时适用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京仲委字[2002]12号第25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对此不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仲裁委员会应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条件,如符合,则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予以支持。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认定为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后的第三十日,并裁决该用人单位承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而给劳动者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

3、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第40条和第47条予以了规定。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在我国代通知金是属于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所以是要计提个人所得税的。一般代通知金的金额是按照员工上一月工资标准来衡量,一般也是多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劳动法相关条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延伸阅读:

通知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通知金需要包括社保吗?

协商解除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在我国代通知金需要扣税吗?  国代  国代词条  扣税  扣税词条  需要  需要词条  通知  通知词条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很多时候劳动者的权益都是基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而得到保障的。那么在实践中劳动关系如何证明呢?请阅读律图小编带来的下文...(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