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工资提前发吗?
春节工资的发放一般需要根据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一般企业的工资发放会在节假日以后。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遇到节假日期间不能发放工资的,应该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计件工资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加班的,元旦节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元旦节后两天,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元旦节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其他时间上班,要看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总的上班时间是否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的部分,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适用加班费相关规定。
三、劳动者如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
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消除争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缺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平等地位上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往往较为强势,如此协商,劳动者多数会吃亏。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方法的优点也是省时、省力、省钱,且与单位的感情不会有太大的破坏。但调解委员会,只有在较大的企业,甚到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才设立,多数企业不设立调解委员会。
3.仲裁和诉讼
仲裁是指经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裁决。诉讼,是指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仲裁的优点是,仲裁结果且有公正性,生效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是,仲裁从立案到提交证据再到开庭审理、辩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
以上就是对春节工资提前发吗的相关解释。如果企业侵犯了劳动者的权利,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与诉讼来进行维权,具体的事项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以及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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