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犯罪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的认定,但故意犯罪的认定不是随便就能确定的,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注意,这里只是特指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
2、醉酒或者吸毒的
虽然是在工作中造成的死亡,但是身为工作人员,主观上明明知道酒后上岗工作是违反规章制度和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却在酒后上岗操作,构成了蓄意违章和酗酒,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职工利用工作机会实施故意自残自杀,应由职工本人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若是因工作压力大导致的自残或者自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不能无限制地扩张“工作原因”的范围,虽然他们之间有联系,但并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因此,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另外,退休后的人员再就业,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并已退休的职工,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而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人当然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