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制度的普及以及全球一体化政策的实行,我国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个人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人们拥有正式工作时都知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同书,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样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一下有关员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1、《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不通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但是劳动者属于医疗期、怀孕、哺乳期、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在本单位工作十五年距退休不足五年的除外n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4、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综上所述,有关员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无论是员工和单位需要注意的事项都较多,员工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书或通知书,如果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给员工;如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影响了公司利益童谣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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