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它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有关的活动所导致。那么,在实践中,倘若发生工伤事件,我们个人该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由用人单位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又该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马上来学习下。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企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 15 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 30 日内提交《xx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本地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个人工伤认定程序”和“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上文所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既可以是个人行为,也可是单位行为,但是,通常由用人单位主动提起,倘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因此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您对此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尽早联系律图,我们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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