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至10月8日,全国21个城市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政策,限购限贷力度不一,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的意图明显。主要关注点如下:
第一,针对火爆甚至近乎疯狂的楼市,启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很有必要。从2015年5月开始,各大城市房价同比涨幅先后转负为正,且涨幅不断扩大,而楼市最火爆的城市主要是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的中小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进入2016年,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南京、合肥、福州、武汉、石家庄等城市房价均创下历史最大涨幅,其中3月深圳房价同比上涨60.5%,4月北京同比上涨37.2%,8月合肥、厦门、上海分别同比上涨46.9%、35.4%和34.4%。房价高涨在引导部分刚性需求加快入市的同时,也在诱导大量高净值、高收入居民释放投资需求,甚至通过首付贷、二抵贷、消费贷、信用贷等加杠杆方式违规买房炒房,隐含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及早出台调控措施,避免楼市脱离居住属性,对保持经济金融健康非常重要。
第二,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覆盖范围广,针对性强。“十一”前后出台楼市调控政策的21个城市,既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也包括天津、厦门、南京、武汉、福州、合肥、济南、郑州等二线城市,还包括佛山、东莞、珠海、惠州等三线城市,覆盖范围非常广泛,但大部分都是近期房价上涨快、涨幅高的城市。由于房地产异质性强,不同城市、不同区位市场差异大,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调控一直强调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但是,从此次各城市调控楼市步调近乎一致可知,决策部门对保持楼市健康发展的决心很大,抑制房地产泡沫化的目标明确,措施也相当有力。
第三,“十一”黄金周楼市交易“清淡”,不能简单归咎于新一轮调控。很多媒体和专家关注到,“十一”黄金周各大城市楼市交易比较“清淡”,并认为这是新一轮楼市调控导致的,但历史数据表明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今年“十一”前一周(9月24日-30日),全国3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79445套、857万平方米,而“十一”黄金周(10月1日-7日)仅成交30039套、317万平方米,比“十一”前一周分别下降62%和63%,降幅确实很大。但是,很多城市居民在黄金周期间都在休假,或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看房买房的人有所减少是正常的,往年交易量同样会大幅收缩。2010年-2015年这六年,“十一”黄金周3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套数分别比当年“十一”前一周下降了59%、66%、72%、72%、73%、65%。与以往相比,今年“十一”黄金周30个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套数甚至创下了历史最高值,分别是2010年-2015年的1.3、2.5、2.3、2.0、2.2和1.6倍。由此可见,新一轮楼市调控并不会立竿见影地影响各城市房地产市场,真正改变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需要一个过程。
第四,新一轮楼市调控不是为了降房价,也不可能马上扭转房价走势,而主要着眼于防范金融风险。回顾历次楼市调控可以发现,政府加强调控并不单纯以降房价为主要目标,对房价走势产生实质性影响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不论是2010年的“国十一条”和限购令,还是2011年的“新国八条”,主要大城市房价都在调控政策发布4、5个月之后才开始环比下降,房价同比下降则需更长时间;2013年2月“新国五条”发布之后一年多,北京、上海房价环比才开始下降。今年以来,楼市暴涨中的投资甚至投机成分不断扩大,如果任由其泡沫化,未来泡沫破裂造成的破坏性影响也将越大。去库存、去杠杆都是今年中央确定的重要经济任务,但用加杠杆来去库存显然并非宏观经济政策的本义。如何协调去库存、去杠杆之间的关系,既鼓励和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又引导社会资金“脱虚入实”,是下一步搞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大课题。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高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