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们有些朋友对行政区划中的名词听都没听说过的话题,我做一些说明,希望大家喜欢!要说明的一点是:盟、自治州是二级行政区;旗、自治旗、林区、特区、是三级行政区;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是四级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一览(表一)
中国摄像师潘长宏编辑
(2019年9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34个: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333个: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2845个:963个市辖区、382个县级市、1329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39945个:包括8393个街道、21297个镇、9120个乡、981个民族乡、152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
下面是省级行政区具体区划:(34个)
华北5(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3(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7(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东)
中南6(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5(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5(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港澳台3(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