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律历百科专著。四十七卷。明朱载堉撰。成书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前。
朱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曾用狂生、山阳酒狂仙客等名。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年),卒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河南怀庆府(今沁阳)人。出身于明宗室,为郑恭王厚烷之长子。早年从舅父何塘学习天文、算术。他“痛父非罪见系”,在宫外土室中“席藁独处者十九年”,埋头钻研乐律、数学、历学等学问。父死后,不袭爵位,以著书终生。著有《乐律全书》、《律吕正论》、《律吕质疑辨惑》、《瑟谱》等书谱。是我国古代非常有影响的律学家、历学家和算学家。
《乐律全书》内含《历学新说》十卷。其中《律历融通》四卷,附《音义》一卷、《圣寿万年历》二卷、《万年历备考》三卷;《律学新说》四卷;《算学新说》,不分卷;《乐学新说》,不分卷; 《律吕精义》二十卷。其中“内篇”十卷,“外篇”十卷,内外篇又统称《律书》;另有《操缦古乐谱》、《旋宫合乐谱》、《乡饮诗乐谱》、《小舞乡乐谱》、《六代小舞谱》、《灵星小舞谱》、《二佾缀兆图》等乐谱和舞谱七部。共计十四部书四十八卷。文字约六十余万,占全书之一半。
《历学新说》主要讨论历法问题,编撰了两种历法,并对古代历法中重要问题及历代冬至时刻、晷影测量、交食记录作了详细考证、记录,讨论了音律与历法的关系,等等。而所附《音义》一卷,对书中所叙的人物、典籍、历法、音律等术语作了必要的解释。《算学新说》主要论述计算方法,内容有运用算盘进行音律计算,涉及到开平方、开立方等。《乐学新说》主要是为《乐记》注释,另收录了《周·春官》中“宗伯”、“大司乐”、“司干”中的部分文字;《律学新说》主要围绕律制讨论了算学、律学和度量衡问题,并首次提出十二平均律新的律制;《律吕精义》内篇,讨论了十二平均律与其它律制的不同、五音旋宫、考析历代“八音”乐器,并提出十二平均律的具体计算方法。
纵观整部《乐律全书》,体现其主要价值的即在于十二平均律的提出。按中国传统的三分损益律、隔八相生律等律制,因其倍律与本律不能成倍数关系,使“黄钟不能还原”,所以,不能解决旋宫问题上的矛盾。不少有志之士为此作出了各种努力,有的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蔡元定的十八律),但并没有使问题最终解决。而朱氏所提出的新律(自称“新法密律”),是在总结弦律与管律误差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同律度量衡”学说,利用等比级数关系,通过大量的演算所取得的。书中写到:“盖十二律黄钟为始,应钟为终,终而复始,循环无端。……是故各律皆以黄钟正数十寸乘之,为实,皆应钟倍数十寸零五分九厘四毫六丝三忽零九纤四三九二九五二六四五六一八二五为法,除之,而得其次律也,安有往而不返之理哉。旧法往而不返者,盖由三分损益,算术不精之所致也。是故新法不用三分损益,别造密率。”“置黄钟倍律积算为实,以应钟倍律积算为法,除之得太簇”,“置太簇倍律积算为实,以应钟倍律积算为法,除之得夹钟”……,把朱氏之语言公式用现代数学公式表述为:
这便是世界上最早提出的十二平均律理论,它使得旋宫这一千年难题得到了解决。只可惜明、清两朝并没有对此加以利用。
现存版本有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刻本;《四库全书》收本;《万有文库》据明代原刻的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