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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联盟知识共享策略 知识战略管理的原则

  企业战略联盟知识共享策略

  企业战略联盟是为了降低风险、获取新知识、获得竞争优势、进入新市场、防止过度竞争而与一个或多个其他企业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契约或非契约的方式联系在一起。

  1.企业战略联盟的知识转移模型。

  企业战略联盟中知识转移的发生涉及两个主体:知识提供者和知识吸收者,因此知识转移的成功离不开知识提供者的分享和知识接受者的吸收。根据战略联盟的定义,参与联盟的成员企业为知识转移提供空间和过程,无论是通过建立合资企业、合同形式的合作关系,还是甚至通过人员交流。我们把这个空间和过程抽象为一个知识转移的平台,这个平台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法律实体(合同、人员交流等)。).这个平台汇集了成员企业的知识,也有平台与外界的互动。因此,联盟知识平台产生知识增值效应,最终在Inkpen(I998)提出的战略联盟中形成三种类型的知识,即联盟设计与管理知识、合作但不整合的知识和联盟知识。

  战略联盟的知识转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所有企业与战略联盟共享知识。成员企业只有自愿与其他成员企业分享自己的知识,才能进一步发挥战略联盟知识转移的优势。第二阶段:联盟平台的知识交流和知识增值。不同专业的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这个平台贡献自己的知识,相互交流学习。第三阶段:各成员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吸收知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战略联盟中的知识转移是一种以知识为代价的战略选择,但知识的回报更大。联盟平台的知识含量远远超过联盟成员提供的知识总和,产生知识的协同增值效应。

  因此,对于建立战略联盟的企业来说,知识共享和知识吸收的要求更高。战略联盟中知识转移的成功:两个成员企业的知识共享+高知识吸收能力。成员企业的知识共享主要是指联盟伙伴企业是否愿意共享,共享过程能否继续。

  2.企业战略联盟中知识共享的博弈特征。

  众所周知,知识转移的顺利进行需要联盟各方分享自己的知识,有效管理联盟平台,从而促进知识吸收的顺利进行。企业战略联盟中知识共享的博弈特征如下:

  1.企业战略联盟中的知识共享是一种非合作博弈。虽然联盟企业之前有共同的战略目标,但联盟的目的是从战略联盟内部获得更大的利益,这从根本上是由企业的竞争决定的。

  2.企业战略联盟的知识共享博弈是一个动态重复博弈。动态游戏的根本特点是每个玩家不同时选择或者玩游戏,而是先后依次进行。因为参与者的行为是有顺序的,后行动者可以在行动前观察前行动者的选择,并据此调整自己的战略选择。重复博弈是动态博弈的重要类型。当游戏只玩一次时,参与者只关心一次性支付;当游戏重复多次时,参与者可能会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选择不同的均衡策略。

  3.企业战略联盟的知识共享博弈是一个完全的信息博弈。完整的信息意味着每个参与者对所有其他参与者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功能都有准确的了解,即不存在先验的不确定性。在一个战略联盟中,联盟各方都会认识和评价其他成员,这恰恰是联盟成员选择合作伙伴的依据。而在战略联盟的每一次知识共享之前,成员都会对自己需要的知识类型以及通过合作可以获得的价值有一个清晰的估计,同时会筛选自己应该提供的知识,预算知识共享的成本,最终在长期合作中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企业战略联盟促进知识共享的策略。

  在知识共享成本足够低的情况下,战略联盟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行为是完全可能的,选择知识共享是每个成员企业的最佳选择。因此,企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清除知识共享的障碍,使知识转移过程顺利进行。

  1.降低知识共享的成本。第一,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增强企业之间的信任,不仅可以提高知识流动的速度,而且可以降低知识共享的成本,从而促进组织之间的知识共享。第二,联盟企业有共同利益。如果能在此基础上构建有利于知识共享的企业文化,并注意两者之间企业文化的兼容性,也会降低知识共享的成本。第三,完善企业知识库,对知识进行模块化和标准化,可以降低知识共享成本,缩短知识创新周期。四是建立发达的信息网络,使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围绕知识共享构建顺畅的知识渠道,使知识易于传递。第五,组织结构的设计要满足知识共享的需要,尽量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2.提高联盟成员的学习能力。首先,联盟伙伴的选择要基于企业的知识互补性,即联盟伙伴拥有企业不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同时也注重知识的可获得性。如果一个合作伙伴不具备他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联盟就很难形成,也不会长久。其次,企业必须具备学习的主观意愿,从而积极寻求、参与学习有价值的知识并加以吸收。组织应该能够识别有价值的外部知识,然后消化、吸收和应用这些知识。最后,一个组织的吸收能力越强,吸收和转化国外新知识的速度和效率就越高,外部知识的价值就越大,直接影响知识的传递和共享。

  知识战略管理的原则

  1.知识很乱。因为知识和其他一切都有关系,不可能把知识和这些东西完全分开。在知识领域,不能只关注一个方面。

  2.知识是自组织的。知识聚合是有组织的,是自我寻求的。

  3.知识需求群体。知识和生物一样,是群体产生的。这是这条规则的最好证明。4.知识是通过语言传递的。语言是知识的载体。没有语言描述经验,我们就无法交流知识。扩展组织知识意味着开发一种可以用来描述工作经验的语言。

  5.越憋越淡。许多种类的知识都试图绑定在图书馆、专利、编码文件或数据库中。虽然知识管理系统过于死板,会让知识看起来整齐,但会导致创造力的衰减。

  6.结构松散可能是更好的选择。高度适应性系统的结构似乎更松散,多样化和分散化的系统有同样多的生存机会。这说明虽然我们浪费了一些资源去管理无序,但是我们可以更好的管理知识。

  7.没有单一的解决方案。知识是可变的,最好的管理方法是能够随着事物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8.知识不会永远增长。和自然界的事物一样,知识最终也会消散消亡。忘记或抛弃过时的思维方法,甚至抛弃大量无用的知识,投入精力促进知识的生命力和进化。

  9.没有主管。知识是一个社会化的过程,这意味着没有人能独自承担集体知识的责任。

  10.规则和制度不能强加于人。如果知识是自组织的,那么促进知识生成的最重要的途径就是清除阻碍其自组织的障碍。在支持的环境中,知识可以自动增长。

  11.没有捷径。通过单一支点或最佳实践来推动知识的生成是不可能的,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得到多方面的支持。

  12.如何定义知识决定了如何管理知识。对知识的需求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现出来。比如关注知识的所有权,会促使企业专注于获取受版权和专利保护的编码知识;企业在注重知识共享的同时,会重点管理信息流和文档;围绕知识能力,企业将专注于寻找创造和使用知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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