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深受各职业院校重视。在技能大赛中获奖,特别是在省赛及国赛中获得一等奖,是所有参赛教师及学校的奋斗目标。这份荣誉不仅能垫高获奖教师成长的台阶,对学校及参赛师生而言,其荣誉价值、品牌价值、辐射价值、后续发展价值也是巨大的。为此,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很有必要。
以教师获国赛一等奖为例。对于获国赛一等奖的教师,大多数学校会选择给予其一定数额的奖金。为最大化发挥获奖教师的引领作用,部分学校还会成立技能大赛工作室,让获奖教师引领团队共同参赛。还有些学校让获奖教师走上管理岗位,发挥其带头作用,并将其作为学校的标杆。
重视、重用获奖教师,给予其相应的待遇、荣誉、头衔等,很有必要。让他们成为学校师资队伍的“招牌”,成为学校对外交流的“名片”,也有其合理性。但是,在此过程中,有些学校只是将获奖教师视作学校的品牌,忽略了获奖教师的教学职责及对学校教学的引领,甚至出现了这样一种怪现象:获奖级别越高,获奖教师离讲台越远,导致其在学校教学质量提升中的辐射作用大打折扣。
由于获得了奖励及荣誉,获奖教师有很多对外交流的机会,没有参加过技能大赛及没有在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教师对此颇为羡慕,部分中青年教师不顾实际加入到下一赛季的备赛训练中。在漫长的备赛过程中,教学让位于训练是学校默许的做法。有些技能大赛的种子选手几乎不用上课,有的甚至多年不上课,他们的全部工作就是备赛。
在备赛过程中,学校不仅为他们提供训练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耗材,还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到条件更好的学校训练。参赛教师应该集中精力进行赛前准备,适当减少参赛教师课务也有其必要性。但是,省赛及国赛的训练长达几个月,停掉全部课务,会导致很多班级经常无人上课。“参赛”与“教学”成了你高我低的“跷跷板”,违背了技能大赛的初衷。
举办技能大赛的目的在于,为参赛选手提供技能操作及教学交流的平台,为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提供引领,为相关行业的发展培养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而非把参赛选手按照技能的高低划分成几个等级,评出一二三等奖。为此,在技能大赛中获奖也好,准备参加比赛也罢,都不能因为参加技能大赛忽视教学,更不能让“教学”与“参赛”成为跷跷板。如何平衡“参赛”与“教学”的关系,是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