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反映: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以罚代管现象严重:1.教职工男教师不系领带罚款二百元。2.学校辅导员经常被罚款,学生犯错,应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以罚辅导员工资作为要挟。3.教师在上课,只要有五个以上的学生在睡觉,教师就被扣罚课时费,还会连带系主任。4.逼迫所有教师签招生协议,不签一天罚一百。(10月27日 澎湃新闻)
为树立教职员工的精神风貌,规范教职工着装,要求并不过分;为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质量,对辅导员、任课老师进行制度管理也理所应当。但是,学校是知识分子的集结地,学校领导是老师的引领者,而非执法者,学校管理不能“以罚代管”。
学校不是执法机关,没有罚款的权力,对教师的管理应以尊重为前提,“以罚代管”的强制性管理会激发教师的不满情绪。学校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不仅要有约束性,更要考虑激励性。
首先,制定制度要符合民主原则。在学校管理中,校长和老师存在上下级关系,但不是简单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学校制定制度,要坚持民主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各部门制定初稿,提交教代会审核后再由校委会定稿,最后面向全体教师公示。如此,制度才能获得支持与认可,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其次,制定制度要有服务心态。从本质上说,管理就是服务,学校的制度管理尤其如此。学校领导要把“为教师服务”当作一种习惯,把服务当作一种管理方式,提升学校管理成效。
第三,制度管理需要刚柔相济。学校制定制度,既要遵循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刚性管理原则,又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情怀。制度是刚性的,但教师的需求是多元的,为此,学校管理者要考虑如何处理好刚性管理与人本化管理之间的矛盾:制定制度时要考虑教师的困难和需求,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辅以关心和抚慰。也就是说,以人为本是前提,规则和制度是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兼而有之。
另外,在实行制度管理的同时,校长还要重视文化引领。一个有领导力的校长可以影响一所学校的文化氛围,影响学校师生的行为取向和价值观。校长要通过文化引领,充分发挥领导力,唤醒教师的内驱力,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激发自身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