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治理体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部署与安排。
教育领域的中央文件,是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最新指示,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遵守执行的教育指南。在落实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配套的举措,而不是层层转发中央文件,特别是县区党委政府。没有具体的举措与行动,用转发文件代替落实,是形式主义的表现。
中央文件具有宏观指导作用,但又不失微观操作的细则。就拿教师减负文件来说,中央文件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四大方面对基层减负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提出了“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等微观要求,直指基层减负难题。
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党委政府。中央文件下发的本意在于规范地方党委政府的行为,减少行政手段对学校的干预。这样的文件只有在行动层面贯彻落实,才能真正破解教师减负的难题,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教师减负问题牵涉面广,需要政府层面的协调约束,需要党委政府痛下决心,用心整治。然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却没有制定具体措施,而是用文件落实文件,以应对上级的督查。这也是中央减负文件下发后有些地区教育生态并未改变的原因所在。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指出,严格控制层层发文,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面对中央和国务院下发的系列文件,地方党委政府最应该做的是用实际行动去贯彻,用改变去落实,而非纠缠于文件的转发、细则的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