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乐清多名家长到乐清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乐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一教师兼职做微商。接到举报后,该组联合乐清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迅速行动。经查,自2018年年底起,虹桥二小党员教师王某在网络某交易平台从事微商经营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提成。2020年2月开始,王某通过微信朋友圈从事名为“X教授”的减肥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根据举报内容,王某在上班时间也开展微商兼职经营活动,部分学生家长由其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目前,王某因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已被立案查处。(7月11日 钱江晚报)
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教师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同年,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将“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列为“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教师兼职兼薪是否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因人因事而异。有的教师时间充裕、精力旺盛,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获取相应的报酬,改善自己的收入状况,且不影响本职工作,是可以理解的。王某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工作时间违规从事“微商”经营活动,不但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工作,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相关要求,被立案审查实属合理、合规。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兼职兼薪呈逐年上升趋势。除兼职办班、有偿补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之外,教师兼职兼薪的种类也日渐增多,上班与“生意”同步在教师群体中成为一种“”新风尚。学校对教师的兼职兼薪行为缺乏足够的重视,教师兼职兼薪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疏导和管理,中小学教师兼职兼薪问题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教师形象、污染教育生态的负能量。相关部门、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渐,规范教师兼职兼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学校劳动纪律。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师德师风防线。学校要严格劳动纪律,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堵塞教师违规兼职兼薪的时间空间漏洞。
二、教育人事部门应根据师德师风师纪管理的有关文件,制定规范教师兼职的有关细则,制定教师兼职负面清单,为学校规范教师兼职行为提供政策依据。
三、学校要建立教师兼职兼薪申请报告制度。合理的教师兼职兼薪,予以“放行”,并进行常态化管理;没经审批擅自从事的兼职兼薪行为,坚决叫停;涉嫌违规违纪兼职兼薪的教师,准确采集违规违纪信息,有理有据处理。
广大教师要恪守法律底线和师德红线,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以不损害学生利益、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为前提,在课余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与教育教学相得益彰的兼职兼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