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查处了一批违规招生的中职学校,通报了8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部分中职学校、初中生源学校和招生中介牵涉其中。
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技工院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几乎成了各地招生工作的痼疾。民办中职学校、民办技工院校的主管部门涉及教育、人社、卫健等政府部门以及部分央企和地方国企。生源是民办中职校生存发展的关键,对于其违规招生行为,主管部门多持默许态度。在与其他部门的政策博弈和利益平衡过程中,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也认可了这些违规招生行为。比如,为提前入学的中职生和技校生违规注册学籍,放任初中学校部分毕业生不参加中考和毕业考试,在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上做技术调控甚至数字造假,等等。
由此可见,仅凭民办中职校、民办技工院校、初中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自我纠偏是无法彻底消除招生乱象的。笔者建议,可由地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适时介入,彻查严处违规招生乱象。
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是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责。治理民办中职、民办技工院校违规招生,可以地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联动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重点督导以下两个方面:
督导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督查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监督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情况,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的在校就读情况以及学校是否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依托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通过学校自查、责任督学现场督查等方式,查清每一所学校的在籍学生数、在读学生数,查清不在籍、不在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去向”,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招生行为,也是各地控辍保学的应有之举。
督导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执行招生法规政策的情况。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并明确“四个严禁”——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虚假宣传、欺骗招生。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以此为依据,督查各地中职校和技工学校招生简章的发布,以及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招生的相关文件通知,严格规范中职校和技工院校的招生对象、招生时序、收费标准等,推动建立统一的招生录取平台。同时,督导部门应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重点督查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学校及主管部门违规注册学籍。
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技工院校违规招生,扰乱了地方招生工作秩序,损害了地方教育生态,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学生利益,督导部门应主动作为、敢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