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种平台不时出现疫起过生活、疫起来晨运、疫起来做饭、疫起来上课等谐音口号。近年来,商店招牌、网络用语中的谐音梗逐渐增多,甚至达到了泛滥的程度,不免让人陷入深思。
谐音换字,即用音同或音近的字词替换原有的字、词、成语、惯用语或其他熟语中的某些字词,以表达全新的语意内容,广告语、商店招牌等经常采用这种方式,试图达到让人耳目一新的效果。为了吸引注意力,商家使用谐音字本无可厚非。但需要注意的是,广告语、商店招牌必须合法合规。
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广告审查标准》也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广告。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谐音换字均属于用字不规范,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校、新闻媒体肩负着宣教责任,更应该依法行事,不应该跟风推波助澜。可悲的是,现在一些报纸、电视、学校微信平台的文章标题也常使用谐音字。谐音字通俗地讲就是错别字,谐音换字对人们尤其是孩子的影响比较大,不仅会干扰孩子规范识字,还破坏了汉语文化的纯洁性。如果学过中文的外国人看到这些谐音字,他们会以为到处都是错别字,这是对汉字文化和国人形象的严重伤害。
因而,商家应把心思用在产品创新上,而不是博人眼球的谐音字广告宣传上。而学校更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推广学生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为孩子创造干净的语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