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部分,首次提出要“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这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教育督导发展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目前,全国有十几万名专兼职督学,绝大部分是区域内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佼佼者。基层督学身处教育督导前沿和网格化末端,做实践层面的微观研究,具有明显优势。基层教育督导“无研究不督导”“督导即研究”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基层督学不能回避教育督导研究主体的角色。
基层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要扎根基层教育督导实践,以“我”为主,小处着眼,深入挖掘,在熟悉领域和优势研究项目上做小切口的微研究。
一是累积式研究。系统阅读、用心实践、笔耕不辍是累积式研究的基本形态。基层督学提高督导力,要不断学习积累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理论、教育教学业务等知识,要带着问题,深入学校村居,调查研究,“望闻问切”,用心开展教育督导实践,将调查、研究、思考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还要勤于、善于教育督导写作,通过日志、随笔、评论、案例、论文等形式呈现累积式研究成果,或纪实记录,或反思总结,或提炼升华。
二是小微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是教育督导研究的主要形式。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有助于基层督学涵养终身学习的习惯,保持旺盛的思想力、学习力和创新力。基层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研究,不必追求课题的高大上,而应重点在小微课题上发力。履职工作机制中的空白点,履职过程中碰到的“疑难杂症”,都可成为教育督导研究课题。
三是“区”本研究。督学责任区是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的“派出”机构,是责任督学依法履行挂牌督导职责的集体组织,是片区师生、公众教育成长的共同体。“区”本研训是教育督导知识能力素养的集体建构,有助于基层督学共同成长。“区”本教育督导研究是基础性的,“区”内的会商、研讨、交流也相对频繁。集体学习培训、会商研讨、小课题研究等,都是开展“区”本研究的重要途径,基本工作机制研制、具体工作流程商定、督导案例剖析等都可成为研究的主要内容。
四是互补式研究。基层督学的教育督导研究侧重于实践层面和行动研究,而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则以教育督导基础理论、政策研究为重点,两者的研究具有互补性。教育督导机构可组织基层督学与有关高校、研究机构对接,建立教育督导研究共同体和互补机制,实现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的直接对话。基层督学要主动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开展以基层教育督导工作运行机制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教育督导研究。还可以承担高校、研究机构的部分研究或子课题研究,为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