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取消考试次数不等于取消教育质量监测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会同14个部门联合起草《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要求严控校内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学科可安排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可组织文化学科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10月29日 新京报)

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工作面临着新任务与新形势。着力推进更加公平、更具质量的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成为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职责与任务。

当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重,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依然是困扰中小学校教育发展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各类减负文件,从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控考试次数、严禁分数排名等多个方面,对学校提出相应要求。浙江省教育厅会同14个部门联合起草的《方案》将减负条目细化,对考试方式、次数与内容均作了严格界定,从源头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然而,严控考试不等于严禁质量监测,教育部门定期组织的对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监测活动不能因此被取消,相反,还应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加强。

学校考试,实施主体是学校,对象是学生,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水平,判定学生的学习层次与学习效果。但现实中,学校往往将此作为评价学生和教师的唯一指标,过度看重分数。有的学校甚至将分数排名作为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依据,人为地破坏教育公平。频繁的考试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强化了应试教育,增加了家长的教育焦虑。考试改进教育教学的功能被功利性的分数所掩盖,造成了教育工作的异化。

相比学校考试,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有着本质区别。科学的教育质量监测,是发现问题的手段,是有效开展督政、督学的前提与基础。建立科学的评估监测体系也是教育督导的三大职能之一。教育质量实施的主体是教育部门或教育督导部门,其监测的对象不是学生个体,而是将区域学校作为监测样本,目的是全面掌握区域教育质量的总体水平,找出教育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路径。

为此,教育质量监测应当摒弃传统的以智育为主的片面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更加科学、全面、系统和有效的评价方式。在此背景下,教育部门与教育督导部门应重新审视教育质量监测的价值与意义,建设性地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对学校的办学水平予以系统地评价,规范引领学校的办学行为,全面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当然,这还有赖于国家层面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在严控学校考试行为的同时,强化科学教育质量监测的评价功能,真正发挥督导的意义,切实做到教育减负与提质并行,严控考试与强化监测同在,促进教育理性发展。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取消  取消词条  监测  监测词条  等于  等于词条  次数  次数词条  质量  质量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