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10月17日北京日报)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生儿数量达1523万人,0至3岁婴幼儿接近5000万人。更令人忧虑的是,有高达60.7%的母亲因“没人看孩子”不愿生育“二孩”。显然,“谁来带孩子”不只是年轻妈妈的现实焦虑,也是当下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如何破题?理想的思路当然是“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干”,尽快发展专业化的婴幼儿托育机构。但目前国内育幼机构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家庭的现实需求,有专家认为,整个行业存在数以百万计的专业人才缺口。可见,婴幼儿托育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假如将此事全部交给政府,耗时较长,恐怕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比较而言,“单位托管”则是个成本低且见效快的好办法。此前,政策尚不明朗,单位、企业办托育机构不出事则已,一旦出事就极有可能陷入“好心办了坏事”的尴尬局面。
国家出台政策法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并明文设置托育服务机构规矩,是鼓励单位、企业办托育机构的破冰之举。
事实上,几十年前,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农村都办有托育机构,医院、理发店都在许可之列。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托儿所都被停办了。随着时代的变迁,幼儿托育服务难题开始凸显。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办托育机构,显然值得尝试。一方面许多单位有现成地方,只需略事修葺即可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可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以人性化的服务增加企业的认同感与凝聚力。
当然,“单位托育”只是为解决育儿难题打开了一扇窗,从根本上解决该难题仍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各级政府的监管、投入,比如给予办托育机构的单位一定的税收优惠,由政府提供财政资助或专业育儿师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