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向全社会公布《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范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的责任。明确提出,学校教师不得偏离家庭教育的指导目标,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8月19日中国青年网)
给学生布置作业,是常识;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也是常识。然而,近年来,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有些教师热衷于给家长布置作业,习惯于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老师为何违背常识,甚至对禁令置若罔闻呢?
其实,教师也有苦衷。有的学校频繁组织评比、竞赛活动,并将活动结果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若名次靠后,轻者挨批评,重者扣绩效。
比如,手抄报评比,有的学校一学年举办几次,或以禁毒为主题,或以环保为主题,或以安全为主题,等等。设计一张手抄报,对于学生来说并不困难,难的是令学校满意,且能够获得较好的名次。如果由学生独立完成,版式的“颜值”可能不高,内容的“言值”可能也不高。“颜值”和“言值”都不高的手抄报,在班上展示也许还可以,但要参加学校的评比,与其他学生的手抄报“试比高”,是拿不出手的,也是不可能获奖的。
既然学生难以承担重任,有些班主任就借力发力,要求家长指导学生完成,以提高手抄报的质量。有的家长比较理性,只是给予一定的指点和指导,由孩子自己动手完成;而有的家长则亲自操刀,替孩子完成。家长设计与制作的手抄报,有的十分专业,图文并茂,文质兼美,“颜值”高,“言值”也高。有的老师尝到甜头后,凡是学校组织的评比、竞赛活动,全都交给家长,由家长代劳,这样既省心,又放心。
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也加深了家校隔阂。虽然有些家长有意见,也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代改作业,都属于越界、越位行为,甚至有转嫁职责之嫌。因此,无论从规范教学行为还是从建立和谐家校关系的角度来看,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禁止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都是十分必要的。
为此,不少地方出台过禁令。禁令虽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无力感还是十分明显的。安徽省用法规的形式禁止学校给家长布置作业、禁止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更有硬度和力度,是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体现,既是法治的进步,也是教育的进步。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必然要用法规条文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教学行为。不过,也要预防有的老师打擦边球,变相给家长布置作业。比如,不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布置高难度多数量的作业,学生要想按时完成只能请家长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