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屡屡引起社会关注。类似群殴、辱骂、勒索、威胁、起侮辱性绰号等校园霸凌事件呈易发、频发态势。尽管社会各界予以广泛关注,有关方面也已经积极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校园霸凌问题依然形势严峻。如何从根本上防治校园霸凌,成为亟须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
为破解校园霸凌这一顽疾,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校园霸凌问题已进入国家政策支持下,司法介入与教育结合共同防治的模式。然而实践表明,让这一政策落地生根,成为防治校园霸凌的有效机制,还面临一系列难题,其中校园霸凌的认定难、预防难和处置难三大问题尤为突出。校园霸凌的界定、程度的划分、校园霸凌的综合预防、不同程度霸凌问题的处置、处置后的申诉受理、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分工等问题,因缺乏明确规定而无法形成有效合力。
针对以上难题,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大家普遍关注的有关学生霸凌的预防和事后处置等问题给出明确规定,让破解校园霸凌难题的多方联动机制成为可能。要让破解校园霸凌难题的多方联动机制由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家庭、学校、社区、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等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通力配合。
首先,针对校园霸凌认定问题,虽然《方案》明确了校园霸凌的含义,但涉及霸凌意图、实施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等具体内容的认定时,不能由学校单方面作出认定结论,而应由学校、家长,教育主管部门,甚至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作出可信度高的认定。
其次,针对校园霸凌预防问题,要在明确学校、家庭、社区、司法机关责任的基础上,形成预防合力。中小学校作为预防霸凌的主体,要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加强内部安全纪律管理,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同时,还需要通过家长学校、家委会、家校群等,加强对家长的培训;司法机关应定期参与辖区学校组织的校园霸凌防治专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校园霸凌信息的多方共享平台,把防范校园霸凌的关口前移,把校园霸凌消灭于萌芽状态。
再次,针对校园霸凌的处置问题,更是考验多方联动共同治理的难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对被欺凌学生身心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公安机关出面予以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而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则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置为主。
由于涉事者多为未成年人,校园霸凌的治理重在教育和预防,家庭和学校成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基础防线。对于恶性校园霸凌问题的处置,教育、训诫等一般处置显然无法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借鉴国外成功的未成年人司法经验,健全中国特色治理校园霸凌的法律法规,也是不可或缺的法治选项。
总之,破解校园霸凌难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无论是校园霸凌的认定、预防还是处置,都需要消除以往那种单兵作战、各自为阵的消极应对方式。唯有确立一套以地方政府为总协调,有关各方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多方联动有效衔接的防治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难题,还校园以安宁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