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近年来,在鼓励民间兴学的政策背景下,我国民办教育走上了发展快车道。在不少地方,一批优质民办中小学校迅速崛起,为当地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教育机会与优质教育资源。
然而,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着违规跨区招生、不实宣传、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不规范问题。这些非正当招生举措为民办校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优质生源,以及每年毕业考的骄傲成绩,而这耀眼光环反过来又成为民办校下一轮收割各地拔尖生的有力武器,一些靠此发家的民办校愈发蒸蒸日上。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地方的公办中小学校日渐式微,教育教学质量日益堪忧,甚至沦为基础教育的“保底”,只能满足“有学上”的基本需求。究其根源,除城乡教育发展不均、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公众多元化的教育选择增强等因素外,日益严峻的优质生源流失当是主因,而这些优质生源的流入地多是该区域有名的民办中小学校。
民办中小学校或明或暗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违规手段,使各地正常的招生秩序遭到冲击,公办中小学有严格的政策限制,一举一动都得遵循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稍有出格就会有“违背政策”之嫌,轻则被诫勉谈话,重则受到纪律处分,官帽不保也是常事。由于人财物都属于“局管”,公办中小学校只能“规规矩矩”招生。
面对因民办校违规招生引发的“民强公弱”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国家出台政策,明确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相继出台区域性政策文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一些民办中小学的违规招生办学行为。
但现实情况是,许多民办中小学将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提前招生悄然转入“地下”,譬如将面试改为面谈,将入学测试改为综合考查,将父母职业、受教育背景等纳入入学调查内容,利用微信群、QQ群,提前发布招生信息,提前面试选拔,挂靠培训机构提前开学上课等。
要遏制这些暗流涌动的违规乱象,规范民办中小学的招生行为,仅有密集的政策宣传,靠民办教育的行业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而“雷声大雨点小”的政策执行也会滋长民办中小学校的投机心理。
鉴于此,笔者建议,以地区为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工商、人事、公安、物价等部门参与,旨在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网络监控系统,将民办中小学招生的政策、信息、流程、结果全过程纳入监控系统,打造不到学校现场,也可实时监控招生全貌的“阳光招生”环境。对于不按要求纳入招生网络监管系统的违规招生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同步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