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福建一家公司成功注册了与人大校徽图案非常相似的商标,引发舆论关注。注册人声称人大校徽图案的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但未续展,自己的注册行为完全合法。(12月9日中国青年报)
十年前,我国一大批高校的校名、校徽及有关重点建筑、附属学校等,纷纷被纳入商标申请注册范畴。这主要源于一些高校的校名、校徽经常被不法商家“借用”,以牟取利益。比如,北京两家出版社擅自标注“清华”字样被告上法庭。
十年过去,包括人大在内,许多高校申请注册的商标基本都已到期。商标法明确规定,商标注册成功之后的有效使用期为10年,如果有效期满不申请商标续展,在6个月的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期满后的商标就将被注销。人大包括“人人人”图案在内的校徽商标的专用期限为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也就是说,如果人大在2014年12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其校徽商标依然有效。但遗憾的是,2015年2月,与该校“人人人”图案类似的图形迅速被某公司抢注,且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人大似乎都毫无警觉和作为,直至今年8月该商标获得通过,并将享用到2026年8月。
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商标的价值不言而喻。企业创立一个品牌,往往需要数十年、上百年的努力,一旦商标被抢注,其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品牌信誉损失无可估量。高校的校名、校徽商标被抢注,虽然没有直接经济损失,但关乎高校形象和声誉,这样的损失同样是不可低估的。尽管某些企业或个人抢注商标的目的不一,但商标抢注是一种“国际游戏规则许可范围内的非善意举动”,即使这种抢注带有明显的恶意,根据商标法第32条关于“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的在先权利”等规定,要想通过法律途径索回被抢注的商标,也将是一个费时费力的过程。多数商标被抢注后,最终只能吃“哑巴亏”。
高校是优秀文化传承的殿堂,是先进理念与科技创新的场所。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本是大学应有之举。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商标意识、品牌意识,就是珍视知识和商标背后的价值,就是维护高校在公众中的形象。人大校徽商标被抢注,折射出当前一些高校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意识的淡薄。但反过来说,不管人大能不能索回被抢注的商标,对全国高校都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这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