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老师从早晨到校一直到晚上九点半,基本上都在学校。老师们除了本职工作之外,都会额外地承担许多工作,比如值周、查宿舍、上晚自习等。这些工作是不计工作量的“义务”劳动,没有任何报酬。晚自习,老师们主要任务就是讲解练习册,几乎是每一个章节、每一个练习挨个地讲,还要检查孩子做得怎么样及掌握情况等。
不知什么原因,上一学期年度考核的时候,检查组检查练习册,发现练习册没有批阅。于是,在通报会上,检查组大肆批评学校老师违反教师职业规范,不批阅学生的练习册,称这是一种严重的教学事故。当时,考核组的领导非常气愤,责令校长马上整改,他们会继续督导。
这一学期开学伊始,学校就依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所有老师、所有学科都必须认真地批阅练习册。学校领导在台上讲得冠冕堂皇,老师却在下面怨声四起。学校领导不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传声筒,更不是上面跑偏政策的执行者;作为领导,应该有自己的立场,有自己的是非观念,更应该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关于老师要不要批阅练习册,不是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老师。
在不违反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老师有权利选择教学方式、教学资料、教学手段。这个“事件”的重点并非教师讲不讲、批不批练习册的问题,而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无谓干涉。现在很多人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说的一定对,必须严格执行,无需反思。这导致教育总是处于一种低效、重复的徘徊状态中。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分内的事情,履行好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不要过多的干预教师的教育行为。老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对教育教学有自己的处理和判断。教育不是简单的工业制作,不能凭简单的指标来定量。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靠的不是某些指标的完成,而是得益于老师们的教学过程。教育教学需要时间,需要一个过程,教育目标也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对待老师,应该多一点倾听,多一点理解,而不是命令、强制。
教师的每一教育行为都不能用生冷的、僵硬的工业技术标准来衡量,其目的在于对生命的唤醒和感染。教育教学上的事,还是应该老师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