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2018年中国童书作家榜发布。去年还以2100万版税收入位居作家榜总榜单第三位的郑渊洁难觅踪影。面对读者质疑,郑渊洁回应称,自己并非没有入榜,而是主动拒绝入榜,拒绝入榜的原因是“中国的童书销售泡沫极大,甚至和不法行为有牵连”。他举例说,一些上榜童书作家如曹文轩,“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4月21日新京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作家进校园”成了一门生意立即刷屏朋友圈,人们在质疑“作家进校园”成了一门生意时,不禁要问,还有多少“进校园”成了一门生意?
不久前,笔者参加了某校举行的一次“消防知识进校园”的专题讲座。做讲座的教官用大量生动的事例,说明了掌握消防技能、挽救生命的重要性,给人以深刻的启迪。接着,教官进行消防知识口头测试,绝大多数人的回答都不符合要求,其原因是大家用于消防的工具要么是过时的,要么是错误的。那么,什么是有用的消防工具呢?教官就开始了消防工具的推销。从单个的灭火器到全套的家庭套餐,从家庭防火到汽车防爆,价格从几十、几百到几千,应有尽有。关乎师生安全的消防知识进校园活动,也毫无例外地成了推销消防器材的生意。
“进校园”活动成为一门生意,危害极大。
首先,“进校园”违背公益性要求,不利于教育目标的达成。“进校园”活动一旦违背了公益性原则,同商业利益挂上了钩,就一定会远离“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2018年9月28日,山东菏泽市开发区交警大队联合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时,菏泽万达广场及菏泽市广播电台经济文艺广告工作人员现场向小学生发放印有菏泽万达商业广告的小黄帽和红领巾,就是典型的例证。商家在红领巾和小黄帽上印制商业广告,不仅对学生的学习造成干扰,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心理成长,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其次,“进校园”裹挟着商业利益,败坏了校园风气。“进校园”活动一旦裹挟着商业利益,纯洁的校园风气就可能被败坏。当学校和教师从作家、书店、图书经销商那里获得销售的返点时,大家所关心的不是图书的阅读价值和教育功能,而是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作家进校园是为了卖书,学校同意作家进校园是因为能带来经济好处。学生成为了作家和学校赚钱的工具。作家与学校、老师与学生,演变为卖家与买家的商业关系。师生关系一旦堕落为买卖的商业关系,师道尊严、为人师表将不复存在。
再次,“进校园”成为一门生意,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2018年10月,教育部《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作家“打着讲课的幌子,和书店、学校勾结起来进入学校,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向学生兜售童书”,学生的学习和教育活动时间就可能被占用,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就可能受到干扰。
总之,“进校园”活动,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不能同任何商业活动挂钩。不管打着什么旗号,“进校园”活动只要同商业利益有联系,都要坚决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