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理工大学坠亡研究生陶崇园家属与其导师王攀签订和解协议,王攀道歉并赔偿65万元。陶崇园坠亡案此前曾引起多方热议。事发前,他曾向家人抱怨研究生导师王攀对他各种控制,令他困扰,这或许是导致他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据媒体报道,有学生爆料上海交大一名博士生导师在学术交流群里要求学生无休止工作,并辱骂学生“垃圾、白痴”“有什么资格休息”,随后相关院系给出回应,要求涉事教师对学生书面道歉并立即停止教学工作。
近年来,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纠纷不时见诸报端,有的甚至以悲剧方式结束,令人唏嘘。个别研究生导师的失德失范行为成为人们批判的焦点。如何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刻不容缓。在笔者看来,要想建设好研究生导师队伍,需把好“四关”。
一是严把准入关。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接触比较频繁,关系比一般的师生关系要更密切,“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研究生导师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这就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导师培养人才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作为着力点,筑牢质量第一关口。”而把好导师准入关,堪称“质量第一关口”中的第一关。扎实学识是基础,道德情操是根本。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聘研究生导师的首要标准,对拟评聘教师的一贯表现、道德品行等作出全面考核并作为评聘的首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失德失范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二是严把培训关。在严把准入关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完善导师培训体系,常态化推进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推动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大对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实效,既要重视业务培训,更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可以本单位自己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外单位组织培训。如果研究生培养单位缺乏培训力量,就可以考虑与别的高校、党校等单位联合,采用送出去的方式对研究生导师进行培训。可将培训结果或成绩纳入研究生导师的履历档案,作为今后提职晋升的必选项。
三是严把监督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既要相信和尊重研究生导师,给予研究生导师相应的指导权和自主权,也不能放下监督这一措施。要把对研究生导师的监督提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范畴,常态化开展对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的监督。要综合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发挥教师工作部门、纪律检查部门的作用,强化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开放”理念,引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破除研究生指导工作的小圈子属性,通过明察暗访、调研座谈、开通举报投诉信箱等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四是严把制度关。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导师与研究生交往联系的具体制度。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接触相处,虽然有一定的小范围性和情感属性,但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职业行为,应纳入公共事务范畴。有关部门应对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交往接触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比如,导师与学生见面地点应为公共场合(如导师办公室);一对一约谈必须开门;导师在节假日邀请学生在家聚餐等消息要采用适当方式公开,等等。还要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学生对导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德失范行为,有畅通便捷的渠道投诉有关部门,给导师的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