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上出现这样一段视频:一位女性教师让十余名学生在教室门口站成一排,用一根棍子挨个抽打。视频显示,学生中有男有女,每个学生被打六七下。该校负责人表示,“她自己说,因为恨铁不成钢,冲动之下才打了学生。她现在压力很大”。(7月14日华西都市报)
事后,该老师说是“恨铁不成钢”,学校领导也以“压力很大”为其开脱。这样的解释显然没有说服力。作为教师,是该拥有一定的惩戒权,但却不能混淆了惩戒和体罚的边界。用棍子挨个抽打学生显然属于体罚,实不应该。
为什么因“恨铁不成钢”而体罚学生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某些教师被评优晋级等现实利益遮住了眼,为追求成绩、升学率,将教育常识抛置脑后,一旦有学生成绩不佳,就会冲动、失去理智,教育方法也就变得简单、粗暴起来;另一方面,“不打不成才”的教育陋习依然被一些学校和教师奉为教育“信条”。另外,一些学校师德教育缺失、管理不到位等也是导致教师实施体罚的重要因素。
体罚危害极大。学生因受到身体伤害和精神屈辱,长大后就可能出现种种行为问题。有调查显示,在曾被体罚的受访者中,有21%的人患上焦虑症、70%的患上抑郁症、13%的酗酒、17%的嗜毒。同时,体罚会使正常的师生关系扭曲,让教育效果大打折扣,还会破坏教师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影响家校沟通。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均明确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也就是说,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严重后果,其行为属性都是违法的。所以,即使“恨铁不成钢”、教学压力再大,也不能以“爱”之名义,行失德、违法之事。作为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及时纠正不当的教育观念,尤其是在教育犯错学生时要讲究方式方法。
美国前总统林肯于十二岁时打碎别人家的玻璃,老师杰克对他的行为不是听之任之,更不是简单责骂,而是借他15美元赔偿受害者,并要求林肯一年之内还他钱。为偿还老师的钱,林肯拼命打工。杰克老师的惩罚让小林肯学会了承担;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四颗糖果”故事更彰显出高超的育人艺术。作为教师,要从这些经典的教育案例中汲取教育智慧。当发现学生犯错需要惩戒时,要冷静对待、理智处置,让惩戒起到应有的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