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高校博士生张某在网上找“中介”在某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愿望破灭了,还被淘宝卖家骗去了5.2万元积蓄。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的民警联系上张某,告知其骗子已经在安徽被抓获。(7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博士生“买论文”,表面上看是个人学术诚信缺失,从中也可看出学术论文代写、代发乱象比较严重,以至于催生了论文买卖的“市场”。
目前,将论文发表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是大多数高校针对研究生培养的强制性规定。据了解,有的学校仅要求学生在与专业相关的期刊发表论文,如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公开发表一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有的学校则指定了期刊范围,“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为了顺利毕业,有些研究生只能求助于“中介”,这便使得原本严肃的学术论文发表逐渐沦为沾满“铜臭味”的金钱交易。
在本科生群体中也同样存在论文代发、代写的“买卖”。据了解,不少学校在评定奖学金时,会将论文发表数量以及刊物级别进行量化打分。于是,有的学生便抱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心态,花“小钱”去争取大额奖学金。这种“唯论文”导向不仅不能体现出科研成果的真实水平和价值,还会抑制优秀人才的出现和成长。
不仅如此,一些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申请科研课题立项时都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其实,对于高校教师,应该区分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其教学业绩、科研获奖等相关情况,以避免不同类型的教师苦于“一锅炖”的评价机制。
无疑,“一切指标看论文”的考核体制是论文买卖乱象的根源。强大的论文发表需求催生出的“论文买卖”行业不仅导致学术造假和腐败行为等,而且严重阻碍了学术创新。为此,必须加大整治力度,对论文买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一方面,要适当调整针对高校学生和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取消论文发表的单一的、强制性要求,鼓励、引导师生积极探索创新,为科研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大力打击“灰色产业链”的各个节点,特别是要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监管,避免学术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