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明确图书馆应当以全开架借阅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教室等空间创新书刊借阅方式。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个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大为改善,普遍建立了图书馆(室),并拥有了一定储量的图书,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学生在校无书可借、无书可读的问题。然而,有书可借、有书可读就能大面积推进学生阅读了吗?据调查,不少学校的图书馆(室)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借出还进,完全是一种标配式摆设,充其量是为了应付各级检查验收,沦为根本不具备实用功能的功能室。
首先,农村中小学普遍缺乏图书馆(室)配套设施,硬件建设客观上存在短板。《规程》称,“图书馆应当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借阅台、报刊架、书柜、计算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借还机、打印机、扫描仪、电子阅读设备、复印设备、文献保护设施设备、装订、安全监测等相关设备。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生年龄使用需要”。上述硬件要求中,中小学为图书馆配备成本较低的书架、阅览桌椅、借阅台等不难,但因农村中小学办学规模普遍偏小,经费捉襟见肘,借还机、扫描仪、电子阅读设备等相关设施的配备几乎不可能。个别地方要求学校1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必须经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核准,更大金额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政府采购完成。因为手续复杂、耗费时间较长,学校只能望书兴叹。硬件的不足,徒增了图书馆日常运行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其次,图书馆(室)管理教师精力、能力不足,积极性不高。《规程》要求,“图书馆应当设专职管理人员并保持稳定性。图书馆管理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图书分类整理等专业性较强,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然而,受考核、评价机制的“指挥棒”制约,更多农村中小学校长笃守“教学第一,成绩第一”的信条,唯课堂教学为重、唯考试成绩为要,忽略了阅读对学生成长的积极意义,忽视了普及阅读对学生成长的深远影响,置图书开放利用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受此错误观念影响,在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选择上,学校往往安排那些老弱病退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闲人”,再或者由任课教师兼职,而待遇上则明显低于教学一线的教师。本来精力、能力均有不足,加上地位、待遇不如一线教师,图书馆管理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也成为农村中小学图书资源开放利用难的主要痛点。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尴尬局面,保证图书馆(室)正常运转、普及中小学生阅读、发挥学校藏书的育人价值,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改善硬件条件,不断充实、更新馆藏,也需要学校领导转变观念、重视学生阅读、重视图书管理和利用。如果配套设备和专人负责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就只能是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