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第一天早晨,我办公室来了一位想要上访的学生家长。问其缘由,原来是因为他女儿在两周前因携带手机到校,被政教处发现并当场予以收缴。中考前3天,政教处负责人要求其填写撤销处分申请表,并要求8名任课老师集体签字,在中考结束后抄写学校规章10遍。结果因任课老师出差的较多,当事学生为凑足8位任课老师的签名而疲于奔命,对孩子的中考备考造成了较大干扰。
政教处撤销处分的目的是想让孩子轻装上阵,避免在考试过程中对其造成太大的心理影响。然而,在家长看来,撤销处分历时长久,还有额外的附加条件,这是给孩子增加心理负担,很有可能影响孩子的中考成绩。管理的初衷与产生的效果南辕北辙,不能不令人反思。
心理学上有个“情绪ABC”理论:人们之所以会对某件事情产生某种情绪,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事件本身,而是对事件的理解和解读,同一事件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会产生不同的情绪。就撤销处分一事,政教处只看到这决定能给孩子减轻心理负担,家长一方只看到繁琐的程序给孩子增加了心理负担,却没想到孩子犯错就要承担责任,结果政教处的“好心”被家长理解成了“故意刁难”。
心理专家、华东政法学院性法学研究中心主任谈大正早在30年前就提出了“人的三层壳”理论,揭示了影响当事人对事件解读的三大因素。他说:“人的三层壳是指人的生理表皮、人的心理平衡和人的社会文化。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人的自卫屏障。”据我理解,这三层壳并非是并行排列的,而是像细胞的组织结构一样,有着内外层次之分,居核心位的是人的社会文化,居中位的是人的心理平衡,居表层的则是人的生理表皮。他们之间相互作用,共同影响当事人对事件的归因与解读。上述案例中,家长一方基于中考临近的特殊情境,依托他们自有的文化背景与理解,对政教处的管理行为产生强烈的心理失衡与情绪反应,进而导致欲上访行为的产生,这是三层壳理论的生动体现。
在他们看来,事情的解决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简不宜繁。比如,改在中考前一周着手处理,改所有任课教师签字为班主任签字,改罚抄校规10遍为1至3遍,这样事情更容易解决,家长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心理落差,进而就不会上访。当然,站在政教处的角度,学生犯错就不应该逃避应有的惩处,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也应由学生自己提出撤销申请。双方各有自己的“三层壳”,就看如何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而这个结合点就是双方都是为了促进孩子更好地成长。
现在,某些地区的家校关系之所以越来越紧张,很多时候是因为学生、家长与教师、学校之间对同一事件的解读产生了分歧,归根究底,是家校之间的信任机制出了问题。以前,家长会说“对我孩子管严点,凶一些没关系”;现在,老师在家长群公布学生古诗默写成绩都会伤害到家长的玻璃心,并要求老师登门道歉,否则告到教育局去。这表明家校之间的信任危机已到了严重的地步。
对于校规,我们要充分评估它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心理影响,因为只有经学生充分理解、参与并认同的校规,才能由他律转向自律。否则,即使再多抄几遍也是“雨过地皮湿”,收效不大。由此,我县对学校心理辅导室提出了“四大中心”的建设愿景:学生心理调研中心、学生心灵调节中心、学生成长参谋中心和学生规章评估中心。
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将教育归纳为“体育”和“心育”两大范畴。真正的教育应该直指人心、唤回人心、集聚人心,学校管理应当心“过犹不及”,校规更应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