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临沧市一中的一张课堂请假条引发了网友热议。学生上课期间去厕所需要填写请假条,还要找两位老师签字,而且每天限量100张。对此,该校相关老师回应称,这个请假条主要针对的是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防止他们在上课期间请假外出去厕所抽烟或进行一些和学习无关的违纪行为。然而,有专家却认为,校方这样做让学生“生理受到了约束,心理就不会阳光”。(5月15日云南网)
诚如专家所说,学生上课期间去厕所需要填写请假条,是不符合教育理念的,因为学校的主要功能是育人,不是管人,不能本末倒置。我认为,此做法失误有三:
首先,教化培育功能被过度精细的管理手段取代,治标不治本。教育是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心智发展进行教化培育的过程,是一种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当一所学校的教化培育功能比较弱时,它就只能靠强制手段去管学生,这样既不能将最客观的理解和认知教给学生,使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又不能创设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达成教育目标。因此,学校在进行教育管理时,对强制手段要慎用或者不用。比如,对于学生吸烟和做与学习无关的违纪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教学生认识到这样做的危害,使其自觉改变不良习惯,而不是想方设法地硬性管理。只要学校在教化培育方面做足了功夫,自然就不需要在管理手段的精细上抓耳挠腮了。
其次,会造成教育歧视,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该校相关老师回应称,请假条主要针对的是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防止他们在上课期间请假外出去厕所抽烟或进行一些和学习无关的违纪行为。很显然,写请假条的学生已被贴上了“自制力差”的标签,这已然是一种歧视。同时,认定他们去厕所是要抽烟或进行一些和学习无关的违纪行为,更是一种“有罪推定”。这都违反了教育的原则,会使师生之间产生信任危机,促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进而引发师生冲突、加大教化的难度。
再次,增加了管理成本,不利于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生上课期间要去厕所,填完请假条后,还需找两位老师签字,虽然每天限量100张,但是劳动量和干扰还是很大。再者,每天限量100张的依据是如何得出的?是否真的合乎实际情况?如果这100张请假条发完了,还真有学生去厕所抽烟或进行一些和学习无关的违纪行为,又该怎么办?是否还要继续增加签字教师的数量和提高请假条限额呢?毫无疑问,如果这样做的话,学校和教师都将不堪重负。这些都是管理过程中学校需要考虑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