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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早教乱象,明确标准很有必要

近年来,由于需求旺盛,针对0-6岁阶段的早期教育机构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其中乱象丛生。部分早教机构生意靠加盟,无需任何培训或资质,只要投资几万元就可加盟;客源靠买卖,通过招生代理“购买”生源;上课靠忽悠,广告内容与实际课程脱节,招生时随意承诺,合同语义模糊,缴费后立马“变脸”。

其实,早教市场中存在的从业人员资质不明和退费难问题,只是其乱象的“冰山一角”,还有天价课程、过度教育、安全隐患、体罚和语言暴力、资金断裂以及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困扰着家长和孩子。

早教游离于教育管理体系之外,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也未形成,很多早教机构的教育性被严重削弱,甚至在很多地方对于早教机构的监管竟成了“真空地带”。具体的管理规范是在改进,但至今未有突破性进展。在这种境况下,“究竟该怎么管”的议题就不得不被提出来了。

首先,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意识,对早教机构给予足够的重视,立足改变目前早教监管的“空白地带”这一难题。教育管理部门不能让早教仍游离于外,应尽早纳入教育体系中,使其摆脱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在追求利益的同时,更要兼顾好教育功能。对早教人员资质、机构设立标准均需严格地进行规划,把好“准入关”。对早教的课程内容也不能完全由市场去引导,都要有规范的标准审核。

在主管部门明确各自的责任后,其他相关部门也需联动配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机制。而联动性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要分清楚专业监管和运营监管,相关部门在明确认领的同时也要进行协调合作,彼此“透风”,进而保证整体监管的“不透风”。

2013年初,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资源、培养培训师资、加强规范管理、合理分担成本、促进内涵发展6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并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把早期教育试点纳入当地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杭州市已经开始创建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为新婚、怀孕及0-3岁抚养人开展教育培训,并在研发推进0-3岁婴幼儿教养大纲、早教机构管理规范和托儿机构管理规范。这是政府在探索“究竟该怎么管”的政策萌芽,但具体的推行需要更加明晰化、规范化。

当然,早教机构乱象“究竟该怎么管”的议题不能单靠政府规范管理以及市场自身的“自我愈合”。早教市场在今天迅速“升温”,很大方面是因为一些家长盲目追求孩子“起跑线”。所以,若要治理早教乱象,家长的心态必须要先“降温”。在社会层面上,对家长的教育理念引领和教育态度的纠正也不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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