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地区,特别是一些二三线城市,为满足当地新经济、新产业及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纷纷出台甚至是竞争出台人才优惠政策,想尽各种招数,尽可能多地把各层次和各类英才尽揽“彀中”。这种求贤若渴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
然而,市场出现抢素质拔尖优秀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重点名校品牌专业人才的火爆现象,并不代表应届毕业生的整个就业形势一片大好。据国家有关部门披露,2018年应届毕业生预计达820万,是高校扩招以来毕业人数最多的一年。由于底盘大,其中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将会更多。这一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势必要影响到整体就业水平和质量,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在抢才的同时,还要分出较多的精力来关注、指导和帮助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顺利就业,避免在抢才时顾此失彼。
一是通过市场化和政策化的手段实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有些专业的毕业生供大于求是表面现象,这主要是由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不畅造成的,如法学专业供大于求就存在一定的虚假性。近几年,司法改革引才用人明确强调了司法工作的法学专业背景,也就是说,近几年司法部门用人,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必须是学法律及相关专业出身的。这项改革应该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应有的空间。所以,在一些行业,可通过人事改革和政策调整等手段,把非专业人员从专业岗位上挪位分流出来,让许多专业出身的毕业生顶上去,这将大大消解一些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现象。
二是要有针对性地精准开展求职指导和岗前培训,要把求职能力提升作为一些就业困难毕业生的核心问题加以解决。大多数高校都设有就业指导中心或专职的就业工作处室,不过其所做的主要工作还仅是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作组织一些人才招聘会等,而对一些就业有困难,如就业能力较差、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精准指导与培训还不够,通过牵头与多方力量合力援助、资助还不够。
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所在社区和当地企事业单位要发挥大作用。要对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实施及时登记和摸底;要用足国家相关政策多渠道地推进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尽快就业;要创造尽可能多的条件引导、帮扶一些有志创业的毕业生走上创业之路;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凭个人找工作实在困难的毕业生要实行兜底安置等。
三是要运用宣传与法治的手段与力量,下力克服就业歧视问题。近几年一些单位招聘看院校出身、看性别的歧视现象仍常有发生。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相关宣传要继续跟上,另一方面我们要运用法律的力量,可以抓一些就业歧视的典型案例,形成法治的震慑力。
可喜的是,解决就业歧视问题已引起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高度重视。会议要求“要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要将此作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以解决。认真贯彻这一精神,将会让更多毕业生看到顺利就业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