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杭州一民办中学有一个“奇葩”的规定,那就是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来决定一个学生能否在校住宿。虽学校对此作了“适当”的解释说明,但还是与不公平脱不了干系。
首先,有失公允。为何希望孩子住校?家长对此坦露心声:一是不用在上下学路上浪费时间;二是把孩子全部托给学校,家长放心又省心。这一客观实际需求与学生成绩高低显然没有必然联系。
其次,有伤学生自尊心。成绩不好就被剥夺住校资格,这让学生承受的不仅仅是路程往返的劳累之苦,更重要的是伤了学生的自尊心。
再次,违背了教育的基本精神。教育是平等的,所有学生应该被同等对待,地位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该校做法明显违背了教育的基本精神。
为什么会出现此种情况?说白了,还是应试教育思想在作祟。根据学校的说法,表面看来是学校宿舍不足造成的,其实不然。根据学校的陈述,有一潜台词被表露无遗:成绩好的,可以由走读变住校;考得不好,就要由住校转走读。由此可见,走与住,完全取决于能否考过分数线。
应该说,设立和采用以引发、诱导学生努力学习为目的的激励机制本身没有错,只不过用在这里就是用错了地方。欲求此问题得到解决,我认为只有硬件、软件一齐抓,方能奏效。
软件上,要解决公众对于教育公平认知的缺位问题。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了,其他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硬件上,要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宿舍不足的现实问题。
总之,公平的教育,需要公平的眼光和充裕的资金作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