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闲置设施向学生提供校内课后服务。(11月4日新华网)
广西的《意见》务实,可操作强,从政策上解决了地方学校在实践中出现的颇为纠结的问题。譬如,经费问题上,明确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按物价标准收费服务;其他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在服务人员上,优先鼓励在校教师工作之余参与有偿的校内课后服务;对有需求但校内又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允许探索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等社会培训机构“入校”收费服务。
其实,围绕学生的服务,近年来并没有稀缺过,一段时间内,“小饭桌”“午托”等如过江之鲫。然而,为何希冀学校出面提供“校内服务”还是呼声不断呢?原因在于一些社会服务缺乏有效监管,无资质、收费高、孩子安全缺乏等问题让家长们颇为担忧。所以,校内服务想要行之长远,不能停留在有服务上,而应凸显自身优势,在质量上做文章。
餐饮关系到孩子的茁壮成长,也是家长们最关心的事情。从食材采购到烹饪制作再到分配的全过程,学校一定要有一套具体的应对措施和严格的管理审核机制,要做到层层分责任,并有明晰的责任追溯渠道,让孩子们吃得开心,让家长们看着放心。同时,学校一定要深刻理解服务的公益性原则,切不可把餐饮服务变为一种增收的途径。
服务活动一开展,安全问题往往是学校最为担忧的。于是,某些学校采取一禁了之的办法,比如规定学生下课除了上厕所,不准离开座位;活动课没有老师带领,不许私自去操场活动等。保证学生安全固然重要,但学校绝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打着为了学生好的旗号,把孩子禁锢在教室内。要坚持开展多种多样的,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兴趣活动,甚至可以吸纳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参与校内服务,让孩子们的个性特长得到发展,让优秀传统文化在孩子们心中扎下根。
优质服务还应注意体现个性化。学校不能因为图省事,总是举办“大一统”活动。可以考虑吸收走班制经验,有计划地让孩子们在相应的时间,自由选择去喜欢的小组学习。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优质服务的前提是服务主体的资质和能力。因此,不管是学校自己组建服务主体,还是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资质能力永远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