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抓住“双节”节点,黑龙江省纪委向全省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通知》,再一次在教育系统敲响了预防违法违规的警钟。
首先,收受礼品、礼金会使教师的道德天平失衡。众所周知,凡是家长或学生给教师送礼品或礼金,均是对教师有所求。对中小学校的情况而言,比如在编排座位、宿舍安排、作业批改、课堂提问等方面给予更多“关照”。常言说“拿了人的手短,吃了人的嘴软”,道德天平一旦失衡,在教育教学或日常管理上就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均衡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所以,这样的礼品、礼金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思想腐蚀剂,会让受染教师迷路失范。
第二,收受礼品、礼金会使教师个人形象失范。教师,古往今来既是称呼,也是对从事教育职业的赞美之词。孔子在《学记》中提出“亲其师,信其道”的主张。“人类灵魂工程师”“为人师表”“蜡烛精神”等成为教师的职业标签。教师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如此赞誉,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教师做的是立德树人的工作,从事着天底下最光荣的职业。一些给教师送礼品、礼金比较盛行的地方,教师形象大打折扣,家长无不从内心深处发出“如今的教师变了!”的感叹。
第三,收受礼品、礼金会使师生关系失和。理想的师生关系应该表现为一种和谐:一则是尊师爱生相互配合,二则是民主平等和谐。而在拜金主义思想支配下的师生关系,则变味失常为权钱交易,师生之间民主平等荡然无存。
教师个人就是一本立体教科书。教师的一举一动对学生来说都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引领作用。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行为,无疑是对这本教科书的抹黑和玷污。
我认为,对于教师的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首先要对教师队伍负起责来。
一是要从大处着眼。从表面看来,教师收受的只是区区的礼品、礼金,与一些“老虎”比起来,真是有点小巫见大巫了,可究其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私欲膨胀,以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违法行为。
二是要标本兼治。近几年来,家长送、教师收的不正之风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或学校比较盛行,其中有一条重要原因,即一些教师存有法不择众的侥幸心理。总认为,教师为教学呕心沥血,一点点礼品或礼金,也是对平日辛苦的酬劳和回报,算不了什么。可要知道,那些翻身落马的大老虎、小苍蝇们,也是在一点一滴中铸成的。所以,在违法违规的处理上,主管部门一定不能手软,要加大惩罚力度,以儆效尤。
当然,治标的同时更要治本。主管部门要从思想教育入手,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免疫力。建立和完善一套长效预警机制,加强对教师长期的、经常化的思想品德教育,是振兴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