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过半,在夏令营市场上,短期海外游学夏令营依然十分火热。据说不少游学机构巧妙地与学校合作,共同牟利。北青报记者以不同身份联系游学机构,有的说回扣5%——7%,还有的说实行“报价差归学校”的分成模式,一般一个人的利润有三四千块钱。(8月14日北京青年报)
在之前,寒暑假短期海外游,由于安全责任太大,只有一些条件稍好的学校,借着“中外友好交流”的由头,小范围组织。然而在群众的呼吁声中,特别是去年国家教育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之后,研学旅行就像是获得了“通行证”,又变得热闹起来。根据《2016年国际游学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国际游学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
研学旅行意在依托国内自然和文化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旅行中实地感受祖国的魅力,随着交通、通讯的便利,海外研学旅行又成了新的流行趋势。
落到实处的海外研学值得鼓励,但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好事就会变坏事。为此,我们需要尽早研究对策,牵住“利”的牛鼻子。对游学旅行市场进行规范,用制度引导其良性发展。
首先,可以考虑报批管理制度,组织及运行仍由学校独立开展,但活动各个环节中所需的费用一定要形成标准,预算报专门的管理人员审批,意见结果向社会公示,让公众来协同监管。
其次,实行集中招标制度。过去的海外研学旅行,由于是学校组织,费用全部是学校代收代支,或以游学机构的名义收取,不涉及集体账目往来,多数会游离于财务监管之外。对此,不妨建立制度规定,要求研学旅行资金也必须走账,实现“招标制”。可由学校出具体方案,再经由专业人员确定合适的标底进行公开招标,价低质优者可得。
同时,我们不可不防的是“微利叠加”,即一些机构和学校合作起来以多取胜,获得景点的折扣,偷工减料。于此,我们一是要学校发布强制性要求,禁止教师充当“掮客”;二是提醒家长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三是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实际情况与预设计划的吻合度。
最后,还要树立警示作用。我们要参照旅游法、合同法以及“八项禁令”等内容依法依规严惩违规人员,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