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社会风气影响,大学似乎也刮起了一阵“请客风”。拿了奖学金就应该请客吃饭,这让一些学生觉得被人情绑架。在百度、知乎等网站上,也有不少人问“拿了奖学金到底要不要请客”。一方认为人情培养费是必须的,另一方则针锋相对:奖学金是自己凭努力挣来的,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请了是情分,不请是本分,凭啥说请就请?
奖学金,顾名思义,是提供给特定学生包括学业成绩优异、操行良好或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的金钱奖励。奖学金的额度不等,有些额度甚小,仅是象征性意义;有些则额度甚大,足以支付学杂费、书籍费,甚至是生活费,让学生得以在无经济压力下专心向学。
从这一简短的奖学金界定可以看出,奖学金是获得者自己努力到足够优秀的结果,是个人合法合理所得,属于完全拥有自主处分权的私有财产。其次,奖学金虽以金钱表现,但主要意义还在于精神鼓励,所以一般数额不高;最后,奖学金的目的,一方面是对获得者以往努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对获得者以后能够再接再厉的激励。
既然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奖学金的获得者完全可以按照自我意愿来处理。可以选择拿着这笔奖学金支付学杂费、书籍费,甚至是生活费,以减轻自己求学期间的经济负担;可以买自己心仪已久却无力支付的物品;可以出去旅游,散散心,增长见识等。当然,也可以邀三五好友,聚餐庆祝,加深友谊等。
然而,不管这笔奖学金如何开销,都应该是获得者的自我决定和真实意愿,而不应该被互请吃喝的人情所“绊”,被约定俗成的恶俗所“迫”。大学时代,趋于成人,同窗情、朋友情,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的交往点滴,而不是满足他人得了“好处”或者“意外之财”后的吃请。事实上,一些高嚷着要获得者“请客”的同学,往往并非出自内心的真情,而是出于“宰人”一顿,抱着趁机占点儿便宜的复杂甚至是扭曲的心态。
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极易导致奖学金的使用权往往不在获得者自己手中,而在自己周边一群凑热闹、并非要好的同学、舍友的“精心谋划”中,“被剥夺感”明显。
如果是友谊的见证,那用奖学金聚餐还情有可原,如果沦为“拿奖学金就要请客”,则无异于人情的绑架。高校不仅应是学术的殿堂,更应该是纯洁友谊、高尚人情的“发祥地”,怎可被例行公事、约定俗成的社会恶俗之风所裹挟?因此,高校应采取适当措施,规范奖学金的使用,这不仅是对社会不正之风的抵制,更是对高等学府高贵精神品质的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