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读艾里希·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不到10万字的杰作《爱的艺术》(李健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依然震撼人心。对于我们这个缺乏爱的社会,这本专门讲爱的哲学的书无疑是一记警钟。
用一段话来概括本书的内容:爱情是一门艺术,要学会爱的艺术,就不能把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而应当增强爱他人的能力,真正谦恭、勇敢、真诚和有纪律地爱他人;必须要集中耐心,“给”比“得”多,学会关心、尊重和认识;要克服自恋,有信仰,更要在思维、感觉、看和听的活动中保持清醒、警觉和开放的状态,因为真正的爱是内在创造力的表现。
弗洛姆认为,对人来说最大的需要就是克服他的孤独感和摆脱孤独的监禁。摆脱孤独的途径有信拜动物、祭人或军事掠夺、奢侈享受、清教徒式的节制、狂热的工作、艺术活动和创造性的劳动、对上帝和他人的爱情、纵欲、酗酒、吸毒等。克服孤独感最常用的方法是通过同一组人的习惯、风格和看法保持一致来达到同其他人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为了使自己属于这一组人而失去了大部分个性,因而这往往不足以缓和对孤独的恐惧感。
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和全面的回答是要在爱中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因为要求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笔者认为,要保持个性地克服孤独,就要与那些意气相投的人亲近。通俗地说,就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圈子,而没必要去迎合那些与之格格不入的人。要知道,世界那么大,总有真正的朋友,总有跟你共鸣的人。
弗洛姆深刻地指出,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给”比“得”带来更多的愉快,这不是因为“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弗洛姆进一步指出,在物质世界范畴内,“给”是财富。不是说拥有财物的人是富裕的,而是说给予他人东西的人才是富裕者。害怕受到损失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他就是一个贫穷和可怜的人。愿意把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的人却是富有的,他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有能力帮助别人的人。很多人收入并不高却乐于助人,尤其是很多父母无私地为子女创造财富,其原因完全可以从上面找到。
在这本书中,弗洛姆对母爱和父爱作了对比分析。母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为了赢得母亲的爱,我什么也不做就可以,也不用为此付出努力。父爱是有条件的,我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母亲的作用是给予孩子一种生活上的安全感,她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脱离自己。父爱受一定的原则支配并提出一定的要求,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不应该是咄咄逼人和专横的。父爱使孩子对自身的力量和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成为自己的主人,从而脱离父亲的权威。在笔者看来,母爱和父爱有很大的互补性,在一个人的健康成长中,二者缺一不可。
弗洛姆根据爱的对象分别论述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在弗洛姆看来,一切爱的形式都以博爱为基础,博爱就是对所有的人都有一种责任感,关心、尊重和了解他人,愿意提高其他人的生活情趣。由于忘我无私,母爱一直被看作是爱情的最高形式和最神圣的感情联系,但母爱要避免成为满足自恋、权力欲和占有欲的途径。
关于性爱,弗洛姆强有力地指出,性爱应当以爱情为基础,具有博爱的成分,这样才能充满温柔,否则就会带有占有或被占有的野心和欲望,就只会造成一种纯生理的暂时的结合。而结合留下来的,只有陌生的感觉,他们之间的距离却没有缩小,他们仍是一对陌生人。他们不是觉得羞愧,就是相互憎恨,因为他们比过去更强烈地感受到在幻觉消失后留下来的这种陌生感。性爱是具有独占性,但同时也是通过爱一个人,进而爱全人类,爱一切生命。遗憾的是,很多人在婚恋中只有性没有爱,这样的人与动物无异。
关于自爱,弗洛姆卓越地指出,一切有能力爱别人的人必定也爱自己。原则上爱自己和爱别人是不可分的。爱不是一种消极的冲动情绪,而是积极追求被爱人的发展和幸福,这种追求的基础是人的爱的能力。利己者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我所用,他们体会不到“给”的愉快,而只想“得”。周围的一切,凡是能从中取利的,他们才感兴趣。
利己者眼里只有自己,总是按照对自己是否有利的标准来判断一切人和事物,他们原则上没有爱的能力。他们看上去似乎非常关心自己,实际上只是试图通过对自己的关心去掩盖和补充自己缺乏爱的能力。笔者想起钱理群先生提出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可怕的是,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形成了一种文化。受这种文化的影响,很多人都难以“独善其身”。
弗洛姆强调,在当代西方社会,爱情正在衰亡,因为人们把爱情看作是性满足的产物,把爱情看作是结伴思想和防止孤独的避风港,并由此产生了种种病态的爱情。而真正的爱情是,在爱情中,在献身中,在深入对方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双方,发现了人。爱情只能产生于这样两个人中间,这两个人都从他们生存的圈子里跳出来并互相结合,同时他们每个人又都能脱离自我中心去体验自己。
只有这种“中心体验”才是人的现实,才是生活,才是爱情的基础。这样体验到的爱情不是避风港,而是不断的挑战,是一种共同的努力、成长和劳动。这种爱情的最高境界值得每个人追求,但往往又可遇而不可求,于是很多人就放任而不负责任地婚恋,乏味地过完一辈子。
在爱情中,弗洛姆非常重视信仰。爱的能力取决于我们本人成熟的程度,以及在我们同世界和同自己的关系中能不能发展出一种创造性的倾向,而这就需要信仰。爱情是以信仰为基础的。合理的信仰是产生一种独立的信念,相信自己创造性的观察和思考——尽管大多数人的看法与之不同。我们相信一种思想,因为这种思想是我们自己观察和思考的产物。我们相信自己、他人和人类不断发展的可能性,我们对自己的觉悟和成熟体验得越深,我们的信仰程度就越高。
合理信仰的基础是我们自己的生产力。在信仰中生活,就是创造性地生活。产生信仰需要勇气,也就是要能承受风险和准备受到痛苦和失望。一个把苟安和无忧无虑作为生活基本条件的人永远不可能有信仰。笔者认为,信仰问题称得上是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实现宏伟的目标。
弗洛姆还无情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多的人失去独立性,在新的劳动组织中个人失去了个性,而成为机器中一个可以随时调换的齿轮。“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被工业官僚阶层和职业政治家所控制。人们被大众影响所左右,他们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生产和尽可能多地消费,并把这作为自我目标。……要使人具备爱的能力,就一定要把人的发展看作是社会的最高目标。经济机器应该为人服务,而不是相反。……应该使得人不再同自己的力量产生异化并且不再通过崇拜新偶像——国家、生产、消费——的方式去体验自己的力量。”这段话值得每个人警醒,因为我们似乎正迈向这样的时代,“心为形役”,但同时也丢掉了很多宝贵的东西。
本书最重要的观点是爱是一种能力,需要学习,而不是与生俱来的。笔者认为,学习效果的好坏决定着爱的能力的强弱。最需要爱的地方是恋爱,我们的教育却几乎不教人谈恋爱,这是一个问题,须知恋爱的成败会影响生活的质量。也许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后根据大数据就可以快速配对,但那样的恋爱恐怕会失掉很多乐趣,更重要的是会降低人性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