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需老师监考,如果一人作弊,全班的成绩都要作废,这样的反作弊考试办法,如今正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一个班级施行。学生自愿写下不作弊承诺书,自觉上交手机等设备,三场考试下来,暂没发现一人作弊。(5月24日广州日报)
很多大学其实对学生考试作弊行为都是严防死守,而且惩罚也是相当严重,但在重罚之下仍然有学生冒着巨大风险作弊。而该院创新班学生,在无人监考的环境下考试,不但无人作弊,而且也给了学生充分发挥的宽松考试环境,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比较成功的创新。之所以引起争议,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一人作弊,全班成绩都要作废”的承诺。
这种强势反作弊行为,如果单从字面来理解,显然违背了法治精神,与封建社会“一人犯法,株连九族”确实并无多大区别,但如果充分了解事情发生的背景,就能看出问题其实并不像字面上表现出的那么简单粗暴。学校是在充分尊重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事前与学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沟通,得到全班同学的认可同意后,才与学生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
作为具有完全判断能力的大学生,他们既懂法也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他们不是出于自愿,在那样一份明显有违法治精神的承诺书上签字,显然很难让人理解。这只能说明他们不光对自己的同学充分信任,而且也做好了承担一切严重后果的思想准备。
事实上,承诺书作为一种合同,应该具有法律效力。而该校与学生签订的承诺书,除了能够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外,它还不具备合乎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承诺还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看来,这份承诺书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就是这样一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却能在学生中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未发现该班学生具有可疑举动。
而在当前我们整个社会诚信缺失,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还不完备的情况下,作为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作出榜样,用实际行动来引领社会风气。事实上,该班学生作为全系成绩顶尖的班级,我们完全可以给他们足够信任,以信任换取诚信,那么签订承诺也就更多的只是一种象征,在实践中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因此,我们要对这种创造性举措给予最大程度的理解和宽容。
其实,但凡改革创新都需要勇气,构建诚信考试体系,同样需要敢想敢干,如果总是拿条条框框对号入座,或者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问题,不光束缚了手脚,而且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在没有更好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能够打破常规独出心裁大胆尝试,在不违背大方向的前提下,应该给予鼓励。毕竟在小范围进行试点,并不会影响到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