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省级推荐、部级评议”的程序遴选确定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各地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试点单位推荐工作;申报单位需要制订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基本情况、试点工作基础、试点任务、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
职业教育的任务是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所需人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职业院校将职业教育混同于普通教育,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一直备受诟病。现代学徒制就是将教育制度与就业制度相结合的一种培养模式,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即可确定就业单位,企业师傅可以手把手地教会学生将要从事的工作。这种制度无疑是对我国当前职业教育制度的一种重大变革,既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学生职业发展。发达国家大多采用这种方式培养技术工人,我国在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也采用了师徒传授的方式。
但是由于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时间不长,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也缺乏经验,学徒制在企业几乎已经消失了。许多家长对这种培养模式还不熟悉、不了解,心存疑虑,担心让子女过早地走入工作岗位会影响一生的职业发展。究其原因,无非是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到学校上学是为了学一些知识,进入企业恐怕学不到什么真本事;其二,学生交着学费,却要到企业干活,感觉有些吃亏;其三,市场瞬息万变,企业也在优胜劣汰,过早选择就业单位怕看走了眼。家长的担心不无道理,这些问题的确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应该大力解决的问题。
职业学校要让家长对现代学徒制真正放心,除了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之外,还需要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选好学徒企业。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学徒制企业的标准,一些技术落后、经营困难、规模过小,乃至存在违规经营现象的企业,的确不适合学徒。试点中职业院校需要对合作企业严格把关,认真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师傅的技术水平,并以协议方式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唯有如此,学徒未来的职业发展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其次,合理分担培养成本。教育部规定,企业在学徒期间应该给学徒一定的津贴。由于不同行业技术门槛不同,学徒津贴恐怕也很难实行统一标准。但是职业学校应该在学徒期间为学生减免学费,否则就不符合社会公平的原则。建国初期技校之所以具有强大吸引力,学校免收学费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唯有如此,学徒制才可能建立起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技术知识学习。我国社会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企业转型升级速度加快,企业职工不学习新的知识也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新一代学徒更应该学习必要的现代技术知识。因此,职业学校不能将学生完全交给企业培养,而是应该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学习,用明天的技术,培养今天的人才。唯有如此,学徒制才能适应于现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