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8月31日之后一段时间出生的孩子的父母们,大多会为孩子不得不晚一年入学而纠结。这其中既包含着“抢跑”的焦虑,更承载着诸多现实考量。很多妈妈因此不惜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基于民众的现实诉求以及因材施教的教育追求,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很多人发出了灵活入学的呼吁,要求因人而异,允许孩子适当提前或延后入学。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这无疑可视作“制度破冰”的尝试。
有媒体由此解读,这意味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甚至有人乐观预测入学年龄可能放宽到截止12月31日;不少家长支持放宽截止年龄,认为“比较合理”,也有家长表示“就现在的小学生现状而言,迟一年上学,其实是最幸福的一年”;而学校老师则有更多考虑,觉得这个年龄段的小孩相差几个月,学习能力、自理能力都有明显不同,下半年出生孩子增多,班级管理难度就会加大……
事实上,何时入学,给个“说法”其实并不难。简而言之,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现状,各省基本上只能维持原状。但如果因此而迁延不办甚至无限搁置,那不仅枉费了灵活入学的“制度善意”,也有悖于因材施教的教育规律。
因此,各省应该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灵活入学。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不是情非得已,基本上不会有人主动要求推迟入学。换言之,如何合理接纳有意提前入学者才是关键所系。具体而言,各地可以在满足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将富余的入学名额向9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有选择开放。而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在家长根据孩子情况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一个包括学习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在内的科学合理的评价规则,评判提前入学者是否达到入学水平。
人们常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因为诸多困难而维持原状,那就是典型的不作为。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教育部门如何念好弹性入学这部经,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