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中等规模的农村初中。学校教师近百名,其中中级职称近二十人,多数已经五十岁以上,有的“任现职”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们年年盼望着能评上副高职称,但苦于指标太少——学校几年才分到一个指标,也不具有竞争力,因为领导也在等着这指标呢。
新学期,伴随着“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出台,新的职称政策也发布了。由于“向农村教师倾斜”的舆论作用,大家对新的政策充满了期待。但拿到文件一看,这些老教师们都仰天长叹:“以前是有条件,没指标;这一倾斜,却连条件都没有了!”
原来,新的职称晋升办法在强调“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论文不作刚性要求”的同时,却又列出了一长串必须满足的“业绩条件”。老教师们一条条看下来,竟发现自己连一条都满足不了。因为几乎每条“业绩”中都附有“获奖”要求,比如“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奖1次或县级优秀班主任奖2次”,而许许多多的农村老教师,担任班主任几十年,却愣是没获得过一次县级以上的奖励。
没获过奖,是不是因为这些教师都不优秀或者不称职呢?其实,现在的奖励与工作“优秀”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一般奖项都是上级分指标、单位指定人头,甚至有的奖项指标分到单位的时候,上级已将人头指定好了。
做教师而能得到各种奖励的,往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自己做学校或教育部门的领导;与领导走得近;有特殊的后台;有较强的活动能力。一个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术、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的教师,恰恰不具备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因此也就很难获得任何奖项。至于“获得省级(或市级、县级)党委政府颁发的教育教学奖励”即“园丁奖”,那更是绝大多数一线教师难以望其项背的了,特别是“省园丁”,几乎就没有一个不做校长而能获此殊荣的,即使“市县园丁”,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学校中层领导中轮流坐庄的。
那么论文呢?由于文件强调“论文不做刚性要求”,在业务部门那里就被解释成了“论文不算业绩”,这样“业绩”就只剩下“奖”了。一线教师还可以花钱发表论文,但奖是花钱也买不来的,这样多数一线教师工作几十年,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连一丁点儿“业绩”也没有,尽管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付出,对一届又一届学生学习、做人等方面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却不被认可为“业绩”。
用奖项来认定“业绩”并作为评定职称的基本条件,这将会起到很坏的导向作用:一是更加刺激评奖活动中的各种腐败;二是使更多的年轻教师想方设法跻身于领导的行列;三是使更多教师疏远学术研究甚至业务学习而热衷于“人事”;四是彻底冷了无数默默工作的一线教师的心。
教书育人本就是一种持续的、过程性的精神劳动,如果非要有什么可见的“业绩”,那就应该是学术研究的成果和所“育”的人。当然,真要这么做,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无论如何,真正的“业绩”难于认定,就用一种问题百出的“获奖证书”来替代,这绝不是科学的、人性化的态度,这种简单化的做法对教育的发展是贻害无穷的。是不可以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