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一提到“校长负责制”,不少校长就一肚子苦水,负责制意味着学校工作出了任何问题自己都首当其冲。
权力和责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校长虽说“官”不大,权只局限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不少中小学校长确实拥有不小的权力。大到教师职称的评聘、校委会成员的任用,小到评先树优,无不体现校长权力的影子。也因此,校长通常人前人后处处受人尊敬,威风八面。有些校长就在这种氛围中迷失而不能自拔,总想操控一切,把握一切,尽量把小小的权力延展放大,学校里的大事小事都由自己裁决,拍脑袋定方针,拍胸脯做方案,不允许有任何异样的声音,自己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地地道道的“山大王”。
在民主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这种集权制的作风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弊端:教师的自主性得不到充分的体现,一些合理化的主张、建议没有发声的渠道。一旦教师正当的权益得不到维护,他们教学的主动性、积极性自然难以得到有效调动和激发,学校也缺乏向心力、凝聚力。无疑,这样的学校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会慢慢落伍。
因此,必须给校长的权力套上必要的“辔头”,校长不能像荒原跑马一样无拘无束,否则,很容易跌下悬崖而无法回头。如今的《教育法》《教师法》虽然对校长权限的约束有一些提及,但大多较为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很多地方积极进行章程建设,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文件指导、制度规范而流于形式。
校长的权力不能没有边界,责任同样不能“大于天”,然而现实中校长却是压力山大。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校长引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校长出谋划策,学生的安全更是悬在校长头上的一把利剑,让他们寝食难安——不管安保设施如何完善,安全之网如何密织细缝,也难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学生出现任何的一点伤害,最后负责安抚教师、疏通家长的无一不是校长。如今在不少地区掀起一股校长辞职潮,无一不是压力过大所致。
校长这个职位不是一个筐,不能所有的责任都往里装,校长也不是泄洪闸,所有的困难都需自己拔。校长总归是一个人,没有三头六臂,也绝非神通广大,父母需要他们承欢膝下,孩子需要他们倾心抚养,妻子也需要依靠的臂膀。各地的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制定出校长的权责界限,该校长承担的不能推卸,需要严格地问责,但校长该做的都做到了,一旦问题发生了,就不能让他们承担所有责任,这样才能为他们用心办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