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倡导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建设的今天,我们要科学把握特色学校建设的度,在享受特色学校建设带来的成果时,更不能忽视特色建设背后的负面影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一时间“特色学校建设”成为关注热点,一些省份还启动了特色示范学校的评比。在特色建设的过程中,各地以“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科技教育”等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义务教育学校大批涌现,这种将“特长教育”等同于“特色教育”的发展之路,也被诸多学者所推崇。对此,笔者颇感忧虑,过分强调以单一特长教育为办学特色,有悖于义务教育的初衷和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初期阶段,其本质就在于“基础”二字,即通过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包括特长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基础教育具有以下三个特性:必备性,基础教育的内容都是学生生存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所有课程应是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不能有过高的要求;公平性,基础教育要面向全体,为全体学生提供公平的、同质量的教育服务。
过分强调特长教育,违背了基础教育的必备性和基础性,必然会突破所教授的内容范围。例如以钢琴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必然会要求学生的钢琴技能达到特定水平,而这种水平不是每一位学生所需要的,其难度也必然超出基础性。
过分强调特长教育,有悖义务教育的公平性。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学生选择学校的不公平。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基本实行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选择的学校很少。学校若过分强调特长教育,对于有不同兴趣特长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例如,某生爱好体育,而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他只能就读以艺术教育为特色的学校,那么他体育特长的发展需求就得不到满足。
另一方面,学生入学后发展的不公平。过分强调特长教育的学校,在特长学科上的建设力度肯定要大于其他学科,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这一特长教育必然挤占过多的教育资源。接受特长教育的学生,会有更多的展示机会,更高水平的教师指导,从而获得良好的发展。这对于不愿意接受特长教育的学生又是一种不公平。由此可见,过分强调特长教育的学校的发展是以牺牲部分学生的代价为基础的,有悖教育的公平性。
义务教育学校的责任在于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包括特长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不破坏基础性的前提之下,适度地开发一些特色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如果“长板”过长,其隐性的负面影响就值得警惕。也许从短期看,“特长教育”式的特色发展路径,容易出吸引人眼球的成绩,但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方向的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