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期,大学生纷纷深入基层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有田野探访,也有工矿调查。而一些大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流于形式,甚至成了变相旅游。有的学生第一天上午听了报告,下午就集体组织采摘、漂流;还有学生8天的实践期限只有3天用在考察上。(8月2日北京晚报)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是不少大学规定的一项内容,这类实践活动旨在加强学生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走出学堂,更直观地接触社会,在实践中收获经验、知识。而现在看来,不少暑期实践走过场、流于形式,既达不到实践目的,也给地方接待工作带来负担。
存在这种问题的还有大学生的“三下乡”专项活动,不少学校组织了声势庞大的“三下乡”队伍,除了有具体指导老师的各院系“大队”会有较为充实的实践内容外,不少回原省份开展的三下乡“支队”、“小队”都成了合影拍照、签字盖章。
其实,弄虚作假的问题不是在大学中才出现的,而是一种陋习的“惯性表现”。不少省份的教育厅在初、高中阶段就要求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而当时这一张张活动记录表就已经被认为是“拿来敲章的”。正是有了这样的“先例”,才让学生认为这种方式可以蒙混过关,于是,造假大行其道。
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实践的规定和精神,最为致命的是,这种尝到了“甜头”的造假行为是在破坏大学生的规则意识。一开始,不少学生由于心怀敬畏,也是能够按照要求自觉地实行相关实践的,而但凡有一个、两个学生出现违规行为,又得不到惩戒,由于“破窗效应”,不按照规矩办事的学生会越来越多。学生对社会实践的开展缺乏起码的尊重,认为利用“合影拍照、签字盖章”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又何苦为难自己呢?就好比,一个路口设置着超速探测仪,有一天某司机告诉你这个测速仪早就坏了,你还会担心被扣分、罚款吗?往往一脚油门就上去了。
对此,建立一个常规化、正常化的核查机制就很有必要。从实践内容的预设、选题、审核,到导师指导、反馈以及后期回访,再以报告的形式进行答辩,这一套完整的核查制度能够较大程度地规避大部分的实践造假行为。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套机制只能治标,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敬畏意识才能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