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笔者的微信朋友圈被各种“求投票”的教师评选活动所充斥,什么“最美乡村教师”、“寻找身边的好校长”、“教学创新改革能手”、“师德先进个人”等,林林总总,“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让人颇感无奈。
微信朋友圈“求投票”背后是老师对某种荣誉或物质利益的追逐,追逐本身并没有什么错,错就错在为求高票数而对朋友圈“狂轰乱炸”,更有甚者开始购买“只要交钱就帮你刷票”的服务。这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对于那些没有主动“求投票”的教师来讲,显然有失公平,不但会损害部分教师的利益,也有损整个评选活动的公信力,更破坏了教育领域的诚信氛围。
作为评选活动的主办方或组织者,无论是学校还是教育行政部门都应高度重视,看评选活动在程序设计、事迹展评、评价主体上是否存在不合理或设计缺陷。
其一,评选登录页面繁琐。有的教师评选活动,不仅需要打开多个网络页面,甚至还需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在快节奏社会,人们很难有耐心来完成多个步骤的操作,也很难有耐心看完评选教师的名单。
其二,评选事迹材料雷同。我翻阅了不同评选活动的参选教师事迹材料,除了自我表扬,就是所获荣誉的简单罗列,事迹雷同,很难区分孰优孰劣。更可笑的是一次关于“师德标兵”的评选,有很多教师用很大篇幅展现教学成绩,明显是“文不对题”。
其三,教师评价主体宽泛。置身于微信朋友圈的教师评选,人人都可以做出评价,但就目前而言,公众的教育专业素养参差不齐,达不到参与评价的要求,这就决定了社会公众难以对评选活动做出民主与专业的评价。
正是由于上述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求投票”的行为,有鉴于此,要想规避教师微信圈“求投票”现象,除了严肃处理参选教师“求投票”行为外,还要在简化网络投票设计程序,减少操作步骤,提高参选教师事迹材料区分度上多花点心思。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改革评价主体,教师评选活动最好使用直接受众。“互联网+”时代,让更多的人通过网络参与到教师管理和评价中来,这是进行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探索和尝试,但主办方要知道,民主和科学的教师评价不是依靠评价人数的多寡,而是靠直接受众的了解和积极参与。以“师德先进个人评选”为例,最好是学生家长或学生来评选,因为只有与教师接触较多的人,才有资格对教师职业道德做出评价,而这种评价往往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