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基层老师在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说,在很多基层中小学,除非是老师自己组织学生考试,无须参加与其他班级或者外校的评比,老师才会认真监考,尽量杜绝作弊现象。这种现象,尽管在各地表现的严重程度不一,却都有存在。
笔者曾分管全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学期期末考试后,都要处理几起考试作弊事件。其中,有些来自于学校,有些来自于班级和学科,还有些来自于学生个人。在这些事件中,各种“奇葩”的作弊手段应有尽有。
某镇一个偏远地区小学的各科成绩在某一年特别优秀,并因而进入了全县教学工作会议表彰的行列。但此时有家长来信反映,学校在安排考试座位时故意将“好学生”和“差学生”配对穿插,以方便“差学生”抄袭。为了核实这一情况,我们用同一套试题对这个学校的学生进行重新考核。结果发现,学生成绩的平均分竟和原来相差30多分。
为什么在基层学校和教师会出现如此“奇葩”的作弊手段?我想最根本的原因是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评价方式。教育局在评价学校时往往按“一分两率”(学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给学校排名,位次靠前的就是先进单位。学校在评价教师时也是依据学生的考试分数给教师排名。正如开头所提到的文章中所说“很多时候,考试与其说是考学生,不如说是考老师。学校内部组织考试时学生作弊,成绩高了,老师的绩效工资、奖金自然就高了”。这就使得有些学校和教师为了自身的名誉,教给学生作弊的各种方法。“作弊”自然也就成了一种“教育手段”。
然而,考试“作弊”的危害不言而喻。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有效方式,学生的考试成绩是教师用以分析一段时间内教学得失的第一手资料。对真实考试数据的分析,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但是,学生通过“作弊”取得的假成绩会让教师被表面现象所迷,对自己的教学做出错误的判断,以至于贻误学生的前程。
此外,从2016年开始,高考作弊已经“入刑”。学生如果习惯了平时考试作弊,就很有可能会在参加中考和高考时作弊,这岂不是害了学生的一生?因此,对学生进行“诚信应考”的教育势在必行。
学校要完善各种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让学生明确作弊的危害。同时,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方式,教育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依据,而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对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提高。另外,教育部门还要建立严格的考试作弊问责体系,对那些监守自盗、故意教给学生作弊办法的老师,严惩不贷,以正考风、树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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