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商贸学校的学生爆料称,学校在组织学习背诵国学经典古诗词,有的学生因为背不下来,老师就让背不下来的学生将120首诗词每首抄写50遍。如果不抄,学校就不给发放今年的国家补助金。(6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虽然学生管理处的一位老师声称,扣发助学金是吓唬学生,学生所说的抄不完就扣发助学金一事,纯属误传,但此事从侧面暴露了国家补助金发放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这位老师说:“连《咏鹅》这样启蒙诗词都不会的学生,这合适吗?”话语里明显透露出对补助金政策的误读。
连《咏鹅》都不会的学生有资格享受国家补助金吗?确实,从情感上讲,将国家补助金发给那些严重厌学、成绩很差的学生,难免让人觉着心里不是滋味。有些教育管理者认为,国家给这些学生发放补助金,并不能激发他们的上进心。正是有了这样一种想法,一些中等职业学校甚至普通高中在发放补助金时总是习惯于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补助金被异化成了“奖优金”,甚至成了一种惩罚“差生”的手段,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国家补助金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就是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补助金的设立目的是“扶农”、“扶贫”,奖优是对政策的误读。
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体现国家对农业对贫困家庭的关心,少数中等职业学校没有严格执行,本质上源于对“差生”的歧视。只有彻底消除差生歧视,正确解读和执行国家补助金政策,才能确保补助金起到“精准扶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