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面对教师短缺问题,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尽管将来教师编制的总额还是人社部门说了算,但是招聘的权力归教育部门,在岗位协调上,以县为主进行统筹。”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基层教师招聘工作的人员,我觉得即便“教师招聘权归教育部门”,对一些地区来说,仍然难以解决教师短缺难题。
以笔者所在的县为例,现在全县有中小学生38900名,教职工3699名,按照人社部门的编制标准,我县不但教师不缺编,反而超编200多名,但实际情况是,我县教师缺编尤其是结构性缺编问题很严重。在全国范围看,这种情况并非个例。在“教师编制的总额还是人社部门说了算”的情况下,教育部门虽然有“招聘权”,但在总量控制的束缚下,很难招聘到实际需要的教师数量,甚至会因为编制已满无法继续进行招聘。
退一步讲,教师编制总额在人社部门手里,而教育部门就算完全掌握教师岗位协调的自主权,也只能是解决学校之间师资数量不均衡和结构性缺编的权宜之计。还是以笔者所在县为例,长期以来,城区学校之间、城区与乡镇学校之间、乡镇学校之间的教师岗位协调、合理流动的权利完全由当地人社部门掌握,教育部门进行正常的教师岗位协调或教师流动犹如“戴着镣铐跳舞”,严重制约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得原本就短缺的师资问题更加“雪上加霜”。
由此可见,解决教师短缺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应该给予教育部门教师招聘编制数量和岗位协调的自主权,按实际需要招教师,按学校需求进行岗位协调,唯有如此,才抓住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的“牛鼻子”。